刚接监管致命处罚,中山证券董事长、总裁等董事职务又遭罢免,主要高管将迎来大换血

财联社 2020-07-11 09:56

财联社(深圳,记者 覃泽俊)讯,风控不足屡次受罚的中山证券,接下来又将面临重要高管的董事身份遭罢免的困局。

7月10日晚,锦龙股份公告称提请中山证券召开免除公司董事长、总裁在内的4人董事会职务的临时股东会。四位遭罢免的董事分别为:公司董事长、管理委员会主任林炳城;公司总裁胡映璐;公司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孙学斌;公司管委会主任助理黄元华。

事实上,在最新一轮处罚中,深圳证监局已拟对孙学斌、黄元华作出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督管理决定,这意味着他们已失去券商高管资格。

本次实控人锦龙股份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免除上述四位人士的董事职务,同时提名4名具备丰富证券监管或市场经验的人士为中山证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并将相关提案提请中山证券股东会审议。

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将提名董事长等职务人选,林炳城失去董事资格后,将不再担任董事长,并将由新任董事长提名公司总裁等重要高管职务,这也意味着胡映璐、孙学斌、黄元华都将完全失去高管资格,主要高管将迎来大换血。

2017年,杨志茂因在收购东莞证券中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据知情人士透露,正是由于杨志茂的变化,导致锦龙股份动荡,因此中山证券管理层也缺少制约,“这也是导致业务部门赚钱业务发展快,风控缺失的重要原因”。

时隔三年后,中山证券再次面临困局,上述四位遭罢免董事,除黄元华,其他三位均为公司重要高管,对于正处转型发展期的中山证券而言实属不小打击。

中山证券高管将遭免职

在7月10日晚的公告中,锦龙股份表示,提请中山证券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免除林炳城、胡映璐、孙学斌、黄元华等 4 人中山证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同时提名 4 名具备丰富证券监管或市场经验的人士为中山证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并将相关提案提请中山证券股东会审议。

锦龙股份称,近年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在债券承销等业务的开展过程中,因内控不完善、防范利益冲突机制不到位等问题,连续被证券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中山证券原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邢某利用职权便利、涉嫌利益输送,被证券监管机构在行业内通报警示,其涉嫌经济犯罪的线索已被证券监管机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今年 6月,中山证券因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等问题被证券监管机构出具了暂停部分业务的事先告知书,董事长林炳城等主要高管分别被出具了限制权利、公开谴责、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事先告知书。

债券业务占收入半壁江山

中山证券过于倚仗债券业务的弊病由来已久。

公开信息显示,中山证券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为17亿元,总部位于广东深圳,大股东为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0.96%。2019年,是中山证券债券业务规模持续上升的一年,同比增速达到60.65%。

根据同花顺iFinD统计,2017年,中山证券发行承销88只债券产品,承销规模为392.56亿元,其中单独发行51只;2018年,中山证券发行债券92只,发行规模为480.61亿元,其中单独发行42只。到了2019年,中山证券发行承销177只债券,承销规模为771.63亿元,其中单独发行88只,增速高达60.65%。

从2018年证券公司各项排名来看,中山证券总资产为160.5亿元排在证券公司第69名;净资产为50.3亿元,排名71。但投资银行业务排名22,承销与保荐业务收入排名22;债券主承销佣金收入排名更是靠前,排在第17位。

锦龙股份(000712.SZ)最新披露的子公司中山证券2019年未经审计财报。公司2019年实现营收为12.36亿元,同比增长30.63%,净利润为2.3亿元,同比增长331.13%,其中,投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达6.13亿元,占营收比重为49.6%,同期投行并无IPO收入。

短时间内三次因债券受罚

业务发展过于激进的同时,如果内控跟不上往往容易招致风险。

2019年10月23日,深圳证监局向中山证券出具一封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中山证券存在部分债券承销项目存在尽职调查不充分、内核环节把关不严、防范利益冲突管理机制不到位、工作底稿留痕不完善等情形以及部分资产证券化项目存在监督检查基础资产现金流不到位的情形。

对此,深圳证监局要求中山证券,应进一步加强债券承销和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完善对从业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勤勉尽责开展相关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10月底因“讨薪门”而备受关注的三盛宏业,名下6只私募债违约,而这6只私募债的承销商均为中山证券。并且,中山证券还以自有资金2亿元买入了“19三盛02”债券,而此次违约对中山证券有多大冲击,目前尚不能确定。

此外,中山证券还曾卷入到江苏北极皓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北极皓天)“空壳发债”一案中。

同时,2018年4月,因在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发行的4只债券承销及受托管理过程中存在尽职调查不全面、受托管理不到位等情况,黑龙江证监局向中山证券出具了警示函。

就在今年5月,根据一份监管机构通报文件显示,中山证券原债券融资部负责人邢峻因涉利益输送被查。

文件显示,中山证券在债券承揽过程中向两家投资咨询公司支付服务费用,而邢峻配偶的银行账户曾与该两家公司银行账户间存在大额资金往来,其配偶还持有其中一家投资咨询公司的关联公司股份。

文件称,因中山证券内控不完善,已被深圳证监局出局警示函,邢峻亦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并将经济犯罪线索移送公安。

据悉,邢峻曾参与包括亿阳债在内的多只债券发行工作,亿阳债券于2017年违约。后曾有私募人士因其对自身承销的违约债券不闻不问,而怒发朋友圈实名举报。举报人称邢峻团队15-16年承销收入数亿,涉及违约及风险债多只,而债券出事后则不管不问,连具体负责人是谁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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