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基金监管传闻搅动市场!监管人士两大澄清:一是未做300亿首募规模限制,二是正常统计发行数据
财联社(深圳,记者 沈述红)讯,犹如脱缰的野马,A股暴动呼啸而来。一时间,借基入市的投资者开始猛增,“半日光基”、“日光基”根本停不下来。关于“证监会机构部近日已做出窗口指导,单只基金首募规模不得超过300亿元。”的声音一时间挑动市场。
另有报道称,监管部门要求基金公司针对不设首募规模的基金产品,上报预计发行规模。
对此,财联社记者从监管人士独家获悉,证监会机构部并未对“单只基金首募规模不得超过300亿”作出窗口指导,也没有对基金首募规模作出任何限制。
此外,监管重申了基金销售管理风险。“监管规范销售,是为了打击销售中的不当行为,这是监管重点关注的,任何时候,不当销售都是监管层不鼓励的。”上述监管人士提到,“基金在销售和管理中要‘坚持市场化原则、规范销售行为,提升管理人能力’的要求”。
另外,针对上报预计发行规模的说法,上述监管人士表示,这只是正常统计基金相关数据,不会做特殊安排。
事实上,已有不少基金主动设置了首募规模限制,规模上限在50亿元-300亿元不等。“我们主动设置了规模募集上限,目的是为了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同时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华东一家大型公募市场人士表示。
监管未做首募300亿规模限制
近一周以来,爆款基金频现。
先是汇添富新基金发行不到一日便有近700亿资蜂拥而至,后是鹏华匠心精选发行一日便达到1300亿规模,彻底刷新了行业历史单日认购量最高纪录;其后还有泓德瑞兴三年期持有一日募集资金逾160亿元。虽然三只基金最终都按比例进行了配售,但基金销售的火爆依然引发了监管层的注意。
严监管说法也由此而来。7月10日上午,“证监会机构部近日做出窗口指导,单只基金首募规模不得超过300亿元”的消息在坊间已经被传得沸沸扬扬。
就此传言,监管人士回应财联社记者称,证监会机构部并未对“单只基金首募规模不得超过300亿”作出窗口指导,也没有对基金首募规模作出任何限制。
此外,就“监管部门要求基金公司针对不设首募规模的基金产品,上报预计发行规模”说法,监管人士回应称,“我们只是正常统计基金相关数据,不会做特殊安排。”
这也意味着,虽然有市场说法称,监管部门要求手中拿着基金批文的基金公司上报基金预计发行规模信息,并对管理规模较大,市场知名度较高以及发行能力较强的基金公司进行了重点关注,但监管层并未对此做出特殊安排。
记者同时向华南、华东、华北多家即将发行新基金的公募内部人士求证,他们均表示并未听闻证监会对公司新发基金进行了规模上限设置的窗口指导消息。
基金公司主动限制规模
然而,一方面是监管层强调未做规模限制,但另一方面,基金公司却开始主动设置规模上限了。
7月10日,国泰基金发布公告称,国泰致远优势混合型基金将募集期调整为7月13日一天,同时,为维护投资者利益,该产品会将规模控制在300亿元以内。
7月9日,华安基金发布公告称,将华安聚优精选混合型基金募集期调整为7月13日一天,将按募集规模上限300亿元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
“我们主动设置了规模募集上限,目的是为了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同时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华东一家大型公募市场人士表示。
主动设置规模上限,除了是基于对投资者理性投资的期待,还在于基金管理人管理能力有边界。规模越大,产品管理难度越大,越难获得超额收益。
“尤其是市场高点出现的爆款基金,最容易引发大面积亏损,并且为此付出代价。”北京一家基金评级机构人士介绍,2015年,有个别基金公司在市场顶部发了两三百亿的爆款产品,后来亏损严重,有大批客户向银行等渠道投诉。最终,该基金公司只能想尽想了各种办法安抚和弥补客户,如送礼品等方式化解矛盾。
相较于购买新基金,他更建议投资者购买已经稳定存续的老基金。
“虽然,爆款基金的不断出现一方面可以说是投资者对于以往投资能力优异、业绩稳健的优秀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的认可,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投资者面对丰富的基金产品时,缺乏足够的鉴别能力,只能盲目地‘追星’。对于充分了解自身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来说,追逐新发的爆款基金反而不如已经稳定运作的老基金更有投资性价比,毕竟新基建仓期会增加时间成本,无折扣认购费率也会增加交易成本。” 上述评级机构人士称。
监管重申基金销售管理风险
事实上,每一轮市场的快速上行都将引发基金的发行热潮。如何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让“快牛”走向“慢牛”,是监管层、基金公司、渠道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等各方需要共同面对和解决问题。
虽然澄清了“300亿规模上限”的传闻,但监管人士向财联社记者重申了基金在销售和管理中要“坚持市场化原则、规范销售行为,提升管理人能力”的要求,“规范销售、强调管理人能力是对基金行业持之以恒的要求,但同时坚持市场化原则也是必须的。”
深圳一家公募高管坦言,监管层强调规范基金销售行为,主要针对个别基金公司,这些公司在产品促销时采取不规范手段,如对产品未来业绩表述不恰当,从而误导投资者。监管层强调这一点,是为了防止出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当前,投资者通过买入基金来入市的现象非常多,监管层规范基金申报和销售还是很有必要的。”
华南一家大型公募市场人士同样认为规范基金销售行为很有必要。在他看来,一方面,风险都是“涨”出来的,夸张的宣传以及渠道的全面鼓吹,会加速投资者的“疯狂”程度,未来会将带来极大的风险。另一方面,监管层对市场动荡风险肩负着一定的责任,因此有必要让市场冷静,实现从“快牛”到“慢牛”的良性发展。
“我作为业内人士,反倒希望监管层面打出‘组合拳’,不仅仅限于近期的打击配资行为、国家队减持等。但这又不仅仅是监管需要做的,基金公司也要行动起来,要共同实现行业的良性发展。”上述公募人士称。
前述基金评级机构人士则认为可以尝试考虑改变基金销售的费率体系,避免渠道将爆款“奉若神明”。同时,推行不久的基金投顾体系也有必要长久发展下去,他分析称,基金投顾的出现,就是因为以往基金在销售和管理过程中,基金公司赚取管理费,银行等渠道赚取销售费用,而在这个层面上,基金持有人的长期利益是不被照顾到的,因此这一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对基金投资人利益的保护,对行业‘赎旧买新’现象的抑制,都将起到一定作用。但基金投顾的作用一定不是短期的一两年能显现出来的,可能需要五到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