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信用长三角”到长三角征信机构联盟,信用正助推长三角一体化
从2008年长三角信用服务机构备案互认开始,到今年长三角征信机构联盟成立,“信用长三角”建设已经走过十多个年头。
除持续加强物理空间的连接外,长三角一体化在信用信息互联互通领域也不断加强合作。在人民银行总行的统一领导、长三角一市三省人民银行的指导下,长三角征信机构联盟近期正式成立。
上海华夏经济发展研究院信用研究中心主任潘文渊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探索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是支持小微、民营企业融资发展,推动征信一体化和长三角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
从2008年长三角信用服务机构备案互认开始,到今年长三角征信机构联盟成立,“信用长三角”建设已经走过十多个年头。在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大背景下,“信用长三角”建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
长三角征信机构联盟成立据悉,长三角征信机构联盟由上海生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联合征信有限公司、苏州企业征信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征信有限公司、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征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成立。
联盟以“市场主导、开放共享、平等互利、规范自律”为原则,以“完善跨区域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共谋产业协同发展”为宗旨,探索、推动信用信息的跨区域开发、利用和配置,优化长三角信用环境,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提升长三角整体金融服务水平。
据介绍,联盟的成立是落实党中央长三角一体化重大发展战略和刘鹤副总理关于在长三角建立市场化、一体化征信体系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征信供给侧改革,支持小微、民营企业融资发展,推动长三角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联盟将坚持市场需求导向、商业平等理念,由浅入深、由易到难,通过在人员、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形成互补格局,到达共商、共建、共赢的目的。联盟秉持开放的态度,在未来将不断吸纳长三角地区以及全国其他地区有着共同社会责任和发展目标的征信机构力量,合力打造中国征信行业新名片。
下一步,联盟将围绕信用信息互联互通、金融科技拓展应用等内容进行深入探讨,尽快实现有关工作的落地实施。长三角一市三省人民银行也将在人民银行总行的领导下,加强沟通协调,加大指导力度,推动长三角征信一体化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信用管理专委会常务副主任、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副研究员刘新海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长三角征信机构联盟成立符合行业趋势,可在一定程度上推进长三角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满足长三角企业对信用服务的迫切需求。
“不过,长三角征信机构联盟需要从资源整合到产品服务逐步向前推进,在推进过程中加强市场化和专业化。”刘新海指出。
“信用长三角”不断完善实际上,长三角信用一体化的构想早在2008年就已诞生。彼时,江浙沪两省一市政府领导在杭州共同签署《长三角地区信用服务机构备案互认协议书》,约定信用服务机构在江浙沪三地任何一地备案,其他两地均予以承认,并允许其在本辖区内开展业务。
当时还推出了全国第一个跨区域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长三角”。据介绍,“信用长三角”作为长三角企业、社会及信用建设服务的工作平台和门户网站,主要推动长三角地区信用建设机构的工作交流、协同和联动,逐步实现三地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和相互查询,以形成“一处守信、处处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区域联动机制。
2016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长三角地区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这是全国首个信用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创建区。随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共同制定《长三角地区深化推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18-2020年)》。
根据方案,三省一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将坚持“信息共享、监管共为、市场共育、规制共建、品牌共铸”原则,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着力加强跨地区信用信息共建共享;以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环境保护、旅游等领域为重点,着力推动跨地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着力联合推广应用第三方信用产品和服务,推动区域信用服务市场一体化;着力联合推动区域信用体系建设法规制度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和宣传教育,为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信用环境,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探索路径、作出示范。
今年2月14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上海市政府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提出了长三角金融业务的征信发展需求,也强调了征信对金融发展的支撑作用。
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信用管理专委会副主任、联润信用首席业务规划师杨曦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长三角征信建设目前主要靠政策驱动,市场驱动较少。杨曦建议,征信机构从市场角度看待,“从长三角企业征信需求出发,提供专业化、市场化的服务,以市场驱动信用监管的形成”。
信用助推长三角一体化在潘文渊看来,长三角是中国民营企业、小企业高度集中的区域,也是中国经济最活跃的地区。征信体系建设一体化不仅有利于改善营商环境,优化金融生态,也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困局,此外还有利于防范化解区域性的金融风险。
“联盟的成立对推动征信一体化有积极促进作用。一方面,从信用融资范畴看,可以构建区域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从而使金融机构更清晰地了解中小微企业的市场实力和商业信誉等信用信息,从而提供更有效的金融服务,提升中小微企业信贷的可获得性。”潘文渊表示,“另一方面,从信用风险管理范畴看,加强对企业信用风险的识别和管理,有助于对行业系统性信用风险的预警和规避。因为信用风险具有传导性,最终的风险会传导到银行,对金融的稳定有潜在影响。”
杨曦指出,虽然近年在央行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牵头下,在政府层面沉淀了一些企业信用信息,但仅停留在政府层面,市场层面的交易类信用信息还有待征信行业归纳总结,跨领域、跨行业的壁垒仍然存在,长三角征信机构联盟的成立,有助于提升长三角市场领域的交易和交流,更有利于促进长三角地区金融行业的交流。
目前来看,“信用长三角”的市场需求仍有很大的开发潜力。“目前企业对信用风险的管理意识还在初级阶段,离专业管理阶段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征信市场需要更多的信用产品服务,而不仅是信用报告、商账服务等传统单一的产品,基于信用信息的企业经营数据智能分析、信用风险管理、信用融资等方面都是企业的需求点。”潘文渊称。
刘新海建议,构建“信用长三角”,第一,要面对市场找需求;第二,应该对国内外的专业机构开放,进一步整合资源;第三,面对经济发展新形势、新业态,征信机构应该加强专业研究,推出更市场化的产品。
潘文渊建议,构建“信用长三角”要注重征信一体化发展中的供应链协同发展,进一步完善跨区域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运用“金融科技”等新技术手段,深挖信用价值,创新征信服务。此外,开展长三角征信机构监管合作,试点建设长三角征信机构非现场监管平台。
记者 余继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