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提请审议 网络非法集资最高刑期拟提至15年

柒财经 2020-06-29 14:36

柒财经旗下柒闻网注意到,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于日前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值得关注的是,为完善破坏金融秩序犯罪规定,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草案》提出加大对非法集资、资本市场重大违规、非法金融活动等金融犯罪惩治力度。

具体来看,针对不法分子借互联网金融名义从事网络非法集资,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和极大侵害人民群众财产的情况,《草案》提出调整集资诈骗罪的刑罚结构,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定最高刑由十年有期徒刑提高到十五年,以加大对非法集资犯罪的惩处力度。

对于非法讨债问题,通过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草案》提出将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催收高利放贷产生的债务以及其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并以此为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以加大对非法讨债行为的惩处力度。

为进一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草案》还完善了证券犯罪相关规定,包括提高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刑罚,明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刑事责任,以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

为保护企业产权和优化营商环境,《草案》增加规定商业间谍犯罪,修改侵害商业秘密罪入罪门槛,进一步提高和调整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的刑罚。

《草案》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外,考虑到民营企业发展和内部治理的实际情况,《草案》规定挪用资金在被提起公诉前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除此之外,《草案》针对社会公众较为关注的疫情防控保障、高空抛物及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惩治、打击药品“黑作坊”,以及“非法基因编辑”犯罪等热点问题也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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