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发文整治市场乱象:银行涉及17项要点 消金公司股东要担责
6月24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巩固拓展乱象整治成果,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通知》明确,对连续三年市场乱象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一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二看实体经济是否真正受益,三看整改措施是否严实有效,四看违法违规是否明显遏制,五看合规机制是否健全管用。
《通知》提出,督促银行保险机构把普惠金融政策红利切实传导到民营小微企业,不断推动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依法严厉打击通过融资政策便利获得的贷款违规进行资金套利行为。持续深入开展宏观政策执行、股权与公司治理、业务经营、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等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排查,对打着“金融创新”幌子花式翻新的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具体来看,银行机构市场乱象整治工作要点涉及理财业务、线上贷款业务以及信用卡业务等17项内容。其中,在理财业务中,银保监会提到存在理财业务过渡期整改不到位,未严格执行整改计划;母公司向理财子公司划转理财产品存在产品不合规、程序不规范等;理财新产品存在池化运作、投资非标资产出现期限错配、相互调节收益、刚性兑付、投向限制性领域;结构性存款不真实,通过设置“假结构”变相高息揽储或进行套利等问题。
信用卡业务方面,银保监会指出,整治要点包括未按监管要求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群的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作合理调整,以及分期业务收费不透明、质价不符,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客户信息安全,违规泄露、滥用客户信息;对债务人或担保人违规不当催收等。
非银行机构涉及保险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其他非银行机构,银保监会指出,信托公司在经营管理方面整治要点包括通过互联网引流或聘请第三方非金融机构违规推介销售产品、未严格执行“双录”制度或违规承诺保本保收益以及以提供流动性支持函、回购承诺函等方式向投资者提供隐性担保等问题。
汽车金融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方面,整治要点分为3个方面,一是公司治理。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利益;股权质押管理不到位,相关信息披露不充分;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履职有效性不足,监事会监督作用未充分发挥;关键岗位长期空缺,兼任不相容职务;薪酬管理制度不完善;关联方识别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监管不力等。
二是资产质量。未按规定做实资产质量,未按规定计提拨备等。
三是业务经营。未落实贷款“三查”制度,信贷管理等核心职能实质性外包,风险管控流于形式;合作机构管控不力,未明确合作机构准入条件,未与合作机构就合作事项开展范围、风险责任、结算事宜、争议处理等作出明确约定;未明确披露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年化利率及费率、征信查询授权、贷款违约责任等涉及客户利益的重要信息,侵犯客户的知情权与选择权;违规收费,收费质价不符;不当催收;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未有效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等。
此外,《通知》强调,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大力推进根源性整改,做到深自查、真整改、严问责,建立健全全员管理制度,把治理金融乱象与培育稳健风险文化深度融合,有效提升依法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水平。各级监管机构对违反宏观调控政策、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屡查屡犯等违规问题要加大查处力度,对因金融腐败和违法犯罪破坏市场秩序、造成重大损失甚至诱发风险事件的一律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