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精研科技先后“调方案”需警惕股权激励成利益输送“高发地带”

财联社 2020-06-23 23:25

财联社(广东,记者 徐学成)讯,因下调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的考核指标,金信诺(300252.SZ)于日前“吃”到深交所问询函。6月23日,金信诺在回复深交所时称,公司是出于疫情影响调整考核指标,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近日,精研科技(300709.SZ)也对此前抛出的股权激励计划作出调整,因净利润考核指标过低而同样引来质疑。相关分析认为,疫情对上市公司业务的冲击确实存在,但若以此为借口“任性”调整股权激励方案,股权激励则很有可能成为利益输送的“高发地带”。

更严苛还是“幌子”?

金信诺在23日给深交所的回复中称,公司于6月15日通过修改2018年股票激励方案的决议,是因为“当前经营环境较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制定时由于不可抗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所谓的“重大不利变化”是指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工厂复工慢、产能迟迟未恢复;物流受阻,原材料和货物运输成本增加;订单延迟交付,影响公司实际业绩水平。

金信诺表示,疫情期间,公司海内外业务均受到疫情的影响,此前将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扣非后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作为基数已经不再符合公司当前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

金信诺于2018年推出的股票激励方案显示,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0 年)的业绩考核目标为:2020年公司净利润较2017年增长率不低于30%或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17年增长率不低于30%。6月15日,金信诺决定将上述考核目标调整为:2020年公司净利润较2019年增长率不低于15%或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19年增长率不低于15%。此外,调整前业绩考核目标净利润以扣非归母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而调整后却是以归母净利润为依据。

此外,该股票激励方案最终只授予公司的两位管理层人士,且公司总经理余昕获授80万股,占授予总量的80%。

此举引发广泛争议,深交所亦于同日“火速”下发问询函,要求公司对下调考核指标的合理性作出说明,并解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金信诺则在今日的回复中称,鉴于一季度业绩损失严重,整体而言考核指标实际是有所“上升”。此外,由于对授予对象设置的个人考核指标,所以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或成利益输送“高发地带”

就在金信诺之后,精研科技也对股权激励方案动起了“心思”。6月17日,精研科技披露了修改后的2020年股票激励方案。方案显示,公司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由2020年至2022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亿元、1.5亿元、2亿元调整为分别不低于1亿元、1.78亿元和2.32亿元。

此外,因公司2019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了现金红利2.9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所以股票授予价格也相应由每股58.57元调整为每股44.84元。

颇为让人费解的是,调整后的方案看似提高了考核指标,但实则另有“隐情”。记者发现,2019年,精研科技即实现了归母净利润1.71亿元。除2018年外,公司自2015年以来每个年度的净利润也都超过了1.1亿元。如此一来,精研科技上述考核指标仿佛已经失去了“激励”的意义。

6月23日,财联社记者数次致电精研科技,希望公司就修改方案的原因作出说明,但截至发稿前未获接听。根据公司在公告中的表述,修改方案是“基于近期国内外宏观环境的新变化、公司在国内客户开拓方面的新进展以及公司与部分客户的最新沟通情况”。

疫情期间,所谓的“大环境发生变化”渐渐成为上市公司“花样”调整方案的“借口”。

接受记者采访的一位券商人士表示,疫情确实会对公司业务、经营造成冲击,但这并不是随意调整股权激励方案的理由。尤其是擅改考核指标,非常容易“踩线”。

“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往往是上市公司和监管部门各执一词,很难判定。这在监管上也一直是‘老大难’问题,”该人士进一步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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