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机构提醒:网上卖保险可以 但注意规矩

财联社 2020-06-23 19:30

财联社(北京,实习记者 王宏)讯,疫情后兴起的短视频、直播等全新的带货方式,成为保险行业热议的话题,但由此带来的合规风险也成为一大隐患。

财联社记者获悉,6月22日,北京银保监局印发《关于保险网络直播和短视频风险提示的通知》,对辖内的保险机构着重进行三方面提示,要求各保险机构严格落实保险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具体来看,一是严格区分保险短视频、直播业务形式。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判断,属于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应当严格符合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对于通过线上引流、线下转化等方式开展销售活动的,应当严格遵守所属渠道类型及相关保险产品销售的监管要求。

二是严格规范保险短视频、直播有关主体。保险机构可可以按照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建立自营网络平台,开展保险短视频、直播等形式互联网保险业务活动,应当集中运营、统一管理。保险机构对于所属各级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个人通过短视频、直播等方式开展的营销宣传活动,应当严格管理审核,确保营销宣传信息合规准确。保险机构应当充分“了解你的合作方”,不得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不得以信息技术费用、推广费用、咨询费用等名义变相支付保险销售佣金。

三是严格管理保险短视频、直播相关内容。保险机构通过保险短视频、直播进行营销宣传的,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出现不实陈述或误导性描述等情形。保险公司应当审核第三方网络平台以短视频、直播等形式提供宣传服务的内容,对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承担相应责任。保险机构应规范使用机构简称,避免出现保险公司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机构与第三方网络平台等相混淆的情况。

除此之外,北京银保监局还要求辖内各保险机构立即按照《通知》提示的有关合规风险,对本公司及所属从业人员开展保险短视频、直播营销宣传和销售活动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

据悉,北京银保监局下一阶段将持续关注北京保险市场新形势新变化,加大保险销售行为监管力度,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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