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中心的法治实践,上海的经验是什么|陆家嘴论坛全体会议七
金融司法环境是营商环境和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上海金融法院成立等一系列举措推出,上海在金融司法建设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金融司法对于规范和引导金融交易行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金融主体促进金融市场法治化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6月19日,在陆家嘴论坛全体大会七“金融司法环境与国际金融中心发展”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晓云指出。
据介绍,近年来,上海法院紧紧围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深入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成立全国首家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加强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依法审理了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金融纠纷案件,为上海金融市场健康稳定有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离不开法治今年3月,国家高端智库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与英国智库Z/Yen集团共同编制并发布了第27期“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 27)报告。该指数从多方面对全球主要金融中心进行了评价和排名,其中,上海取得历史最好成绩,比上期排名上升一位,至全球第四。
“世界衡量一个好的国际金融中心,有三大指标:第一创新最佳,第二监管最优,第三效率最高。”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表示,上海应从改革和开放着手达成这三个目标。具体来看:第一,最佳金融创新呼唤法治。建议整合上海自贸区新的金融创新条例,并使其成为恒定的法律,同时立法应当以原则为基础,以目标为导向,支持崭新的金融创新。第二,最佳的体制创新呼唤法治,体制创新主要是指金融安全。第三,最强的金融效率同样呼唤法治。
同时,上海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也取得明显成效。据了解,世界银行将中国的北京、上海市选取为营商环境评估的样板城市,从2020年世行的营商环境评估报告来看,我国“合同执行”指标排名全球第5,其中的司法程序质量指标位列全球第1,中小投资者保护指标排名大幅提升了36位,位列全球第28位,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要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必须更好地发挥法治的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最高人民法院长期以来全力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全力支持上海形成与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相匹配的司法环境。”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进一步表示:“设立上海金融法院,曾被世界银行有关专家评价为全球金融法治的最佳实践,同时上海人民的持续发力,推进建设与国际接轨的规则体系,有利于金融创新的制度体系形成,可以预见上海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还会有更大的提高和发展。”
那么,金融司法如何服务保障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茆荣华认为,主要从四方面着手:
第一,要贯彻契合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方向的金融司法理念。其中重点把握三对关系:一是要处理好保障金融创新与维护金融秩序之间的关系。鼓励和保障金融创新活动的同时,依法规制名为金融创新实为逃避监管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处理好保护金融债权与服务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兼顾金融债权保护与实体经济发展降低金融融资的成本。三是处理好司法裁判与行政监管之间的关系。在裁判结论上,要注重司法裁判的价值取向与金融行政监管精神内在的一致性。
第二,要构建符合国际金融中心发展需求的金融审判机制。金融纠纷具有国际性、涉众性、专业性,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金融审判专业化机制,在组织体系和诉讼机制上都要体现专业性。
第三,要培养体现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水平的金融法律人才。对于国际金融中心的金融法官来说,除了具备法律知识外,还应掌握相应的金融市场知识,了解国际金融司法的前沿,因此有必要强化内外部的培训,特别是与高等院校、专业研究机构加强合作,对法官进行金融知识的培训,强化金融知识与法律知识的融合。
第四,要强化金融司法参与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的协同治理。除了依法履职、定分止争外,法院可以发挥司法延伸作用,积极参与金融市场治理。比如在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当中,上海高院发布了专项服务保障意见,金融法院经最高法院批准试点集中管辖涉科创板的五例证券案件,也回应了金融市场重大改革的司法需求。此外,每年发布上海法院金融审判白皮书,发布十大金融案例,提示金融风险,明确市场预期,也获得了广大金融机构的积极响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中国特色与国际化经验在中国特色方面,上海金融法院作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司法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于2018年8月20日正式成立。这是全国首家,也是目前全国唯一一家专门性的金融法院。
“上海金融法院优质的诉讼体验一定会吸引越来越多境内外的金融主体选择到上海金融法院解决纠纷。”上海金融法院院长赵红进一步表示,上海金融法院也将会以开放包容的姿态,广泛吸收借鉴国外金融司法的成熟经验和先进成果,尊重和贯彻国际公认的法律价值理念以及法律原则,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形成具有独特吸引力的中国金融司法诉讼机制。这种中国特色的金融司法机制,将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营造更加公正、高效、便利的司法环境。
在全球化和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加强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已成为全球话题,各国司法体系均与时俱进,力求能够支持并保护本国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迪拜金融中心法院于2014年建立。“我们法院设立伊始就是希望国际社会对迪拜更有信心,对阿联酋的法律体系更有信心,进一步加强商事交往。”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首席大法官查基阿兹米表示,多年来,该法院开展工作时关注四大原则:第一司法卓越,第二全球连通,第三提供卓越优秀的服务,第四依赖于创新和技术。
查基阿兹米提到,在新冠肺炎疫情侵袭的困难时刻,该法院仍然开足马力全力运营,所有案件都按期进行审理,还采用了诸多技术。比如,率先在该区域采用了数字一体化法庭和审判室,以及该地区最早升级的电子法庭管理系统。“我们也是第一个无纸化电子绑定的法院,利用视频会议和电话会议方式进行审理,使用者可以通过手机、平板和台式电脑来使用电子化服务,这个世界变得越来越小”。
新加坡高等法院资深法官阿迪特阿卜杜拉表示,沪新两市作为主要的金融中心,拥有最大规模的金融机构,每天有大量的业务和贸易。两个城市要发展,都必须要有非常有效的经济政策、非常好的监管框架,以及非常有效的司法体系。司法体系必须要让商界和金融机构有效解决各种各样的争端;法院必须要保证他们的判决是有效而且合理有据;此外,他们的法官要受到良好教育,要会运用各种各样的法律体系。
“充足的资源和资金对于(金融监管部门的)规则的制定非常重要,很多时候大家觉得规则的发展落后于市场本身的发展,这是由于规则制定方或者监管部门的资金、资源都不足。因此我们需要与市场参与者合作,共同制定相应的规则。我们必须来招募人才,给予必要的培训,让他们可以了解新的生产商业模式,了解市场需要什么。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制定出能够符合市场需求的规则,实现更好的保护,并且促进市场发展。”阿布扎比国际金融中心金融服务监管局首席执行官邓伟政称。
给企业信心和确定性对于企业来说,怎样的营商环境和金融生态环境是其所希望的?
“一个成熟的国际金融中心应该充分展示专业性,对于新技术快速地实施监管,因此司法环境非常关键。我们希望打造互信、透明、推进金融互惠和企业间信任的环境,对于经济体和全社会来说信任非常重要。如果运营环境有很好的监管系统,企业会更加有信心。”德勤全球主席莎伦索恩认为。
莎伦索恩补充道,一个良好的监管环境应该是透明的,基于原则和规则的,给公司以确定性做长期投资,让他们坚信所有争端都可以得到公正公允的解决。要吸取过去的经验和教训,必须考虑金融生态体系如何更好地发挥功能,考虑各个利益相关者如何通过协同来给社会创造更大的惠益。
年利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理事会主席查尔斯雅各布斯认为,上海在发展国际金融中心方面有四大监管改革进展,这为全球企业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了更多机会。
第一,上海是一个创新中心。比如,上海清算所开始清算人民币利率产品的互换,国际银行在2019年也可以进行跨境债券交易等,对于上海的未来都非常重要。
第二,上海已成为监管以及市场改革的催化剂。上海成为一个试验田,采用了很多金融改革,将来可以推广到中国其他地方。比如,对于国际企业资金池以及境内外汇投资交易的改革等都在上海率先推出。
第三,上海以及海外金融中心进一步融合。“年利达一直在帮助中国大陆大宗商品交易所在新加坡注册,使得他们可以与国际投资者有更多合作和交易机会,并且吸引他们成为一个交易的参与者。年利达同样提供了很多咨询建议,帮助中国其他交易所与海外交易所合作,包括在沪港通、深港通等方面的一些项目,特别是在沪伦通机制下推出了第一个在伦敦发行的中国企业存托凭证。”
第四,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争端解决中心。从2019年外国仲裁机构第一次有机会被允许在中国大陆进行仲裁,到在中国自由贸易区进一步确认,再到今年5月上海有计划将成为国际金融争端裁决的中心,这可以让更多国际金融法律所以及专业机构有更多机会。
记者 何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