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承保、理赔!人保财险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21万元

柒财经 2020-06-17 23:39
6月17日,银保监会黑河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财险”)逊克支公司及两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21万元。

具体来看,人保财险因存在虚假承保、虚假理赔的违法违规事实,被黑河银保监分局处以罚款17万元。行政处罚依据《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根据《农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有如下列行为之一:1.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2.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3.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农业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

另外,相关责任人单士超、张鹤松对前述人保财险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黑河银保监分局分别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一个月前,因5项业务违规,人保财险及其相关责任人刚领完银保监会170万元罚单。

具体来看,5月18日,广东银保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人保财险广州分公司因农险业务资料不真实;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外的其他利益;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义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另5月11日,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人保财险重庆市分公司渝北支公司、璧山支公司等13家分支机构于2019年1月1日至3月19日,以“安全检测”、“道路救援”、“代办年审”等名义,向重庆创保鑫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合众保险公估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重庆佳翔辉科技有限公司、重庆迈登汽车经纪中心等8家机构支付资金771万元。上述资金支付以“业务管理费—增值服务费”、“业务管理费—预防费”科目列支,相应的增值服务、预防服务未真实发生。

另外,人保财险重庆市分公司经纪代理部及江津支公司、黔江支公司、龙宝支公司、渝北支公司、电子商务营业部、沙坪坝支公司等45家分支机构,于2019年3月20日至4月30日,以“安全检测”、“道路救援”、“代办年审”等名义,向重庆创保鑫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合众保险公估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重庆汇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重庆佳翔辉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机构支付资金266.2万元元。上述资金支付以“业务管理费—增值服务费”、“业务管理费—预防费”科目列支,相应的增值服务、预防服务未真实发生。

根据相关规定,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对人保财险重庆市分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对责任人龙保勇、张韵分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责任人谭磊处以警告并罚款3万元。

在人保财险被罚同一日(5月11日),银保监会黔江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人保财险石柱支公司存在虚挂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5万元。

具体来看,2018年1月至2019年11月期间,人保财险石柱支公司将92笔直销车险业务通过华凯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黔江营业部虚挂为保险中介业务,涉及保费总额711923.46元,华凯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黔江营业部向人保财险石柱支公司返还手续费共计79682.14元。时任总经理谭朝官对此承担直接主管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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