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车抵贷ABS今年累发超600亿元:上汽财务达100亿元,信用风险成普遍忧虑
经柒财经旗下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统计,截至6月10日,2020年共有12期个人汽车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下称“个人车抵贷ABS”)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规模达623.2亿元。
据统计,至2019年6月30日,有13期个人车抵贷ABS发行,规模达545.2亿元。相比,今年6月还未过半,个人车抵贷ABS发行规模高出去年上半年78亿元,增长14.3%。
对此,在柒财智库高级研究员毕研广看来,从今年的整体市场情况来看,很多机构都发行了ABS。ABS发行率比往年所有提升,无外乎两个原因:
第一,从政策上看来,监管出台一系列的政策要求金融机构增加企业的直接融资比例。
“ABS资产证券化属于直接融资工具。风险可控,能够带来稳定的持续现金流资产,都可形成ABS,并且可有效降低企业的投融资成本。”毕研广称。
第二,从市场环境上看,受到肺炎疫情的影响,具备发行ABS的企业也选择这样的金融工具进行融资,比借贷业务的成本更低,且能够把资产盘活形成现金流。
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了解到,在目前发行的12期个人车抵贷ABS中,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吉致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均发起成立2期ABS。
另外,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上汽财务”)作为发起机构,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为受托机构,发行的上和2020第一期个人车抵贷ABS规模达到100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上汽财务发行上和2020第一期个人车抵ABS规模成为12期之最。据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债资信”)发布评级报告显示,该期ABS共22.6万笔贷款。
其中,单笔贷款最大未偿还本金余额为33.9万元,前十大借款人未偿本金余额占比为0.03%。贷款余额占比最大的品牌为大众,占比66.21%。另外,入池资产借款人平均年龄为35.97岁。
中债资信还认为,上和2020第一期个人车抵ABS资产池加权平均贷款利率1.2%,扣除掉利息支出和各项费用之后的利息净流入对证券的支持程度较为有限,证券偿还受到不利影响。
不过,上汽财务在ABS发行文件中提到,所筛选的资产绝大部分为贴息贷款,资产池加权平均年化利率仅为1.2%,借款人所需要还款利息极低,借款人提前还款意愿较低。
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注意到,信用风险成为发行ABS的汽车金融公司普遍提到的问题。
其中,上汽财务提到,若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履行或不能履行《抵押贷款合同》项下的还本付息义务或保证责任,可能会导致信托资产的现金流无法到达预期水平,进而可能影响信用资产支持证的还本付息,投资因此遭受到损失。
另在天津长城滨银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宝马汽车金融”)、吉致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等ABS发行文件中具有类似话术。
而针对应对策略,像宝马汽车金融提到了,对进入信托财产(ABS)的已转让贷款设置了合格标准,并由发起机构(宝马汽车金融)在信托生效日及额外转让日就其信托或转让予受托机构(信托机构)的相关已转让贷款的状况作资产保证。
若任一笔已转让贷款被发现在相关起算日不符合合格标准,则发起机构有义务向受托机构支付“视同回收款”,这在一定程度上排除了违约可能性较高的汽车贷款进入信托财产。
另外,严格的贷款审批流程、完善的贷后管理制度以及有效的贷款催收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汽车贷款违约的可能性并减轻了汽车贷款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而车辆抵押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违约可能性。
不过,抵押车辆存在随着折旧和汽车价格在未来可能的下降引起的贬值的风险。值得注意的是,像上汽财务、宝马汽车金融等由于汽车贷款笔数较多,逐一变更登抵押登记的成本过高,发起机构和受托机构并不办理抵押权转让变更登记。
当汽车贷款发生违约需要对“抵押车辆”行使抵押权时,可能会因为抵押权未作变更登记而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并最终给投资者带来风险。
对此,上汽财务提到,受托机构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的,相应资产应作为不合格资产进行赎回。而宝马汽车金融在ABS发行文件中提到,其作为贷款服务机构持有记载发起机构作为抵押权人的车辆登记证正本,善意第三人能够阻止受托机构行使抵押权的可能性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