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经济”肥了谁?众妙娱乐九成收入来自虚拟商品,对直播平台议价能力薄弱
而曾经被炒爆另两个“概念型经济”在今年向资本市场发力,一是靠盲盒被大众所知的泡泡玛特,另一个是以网红为买点的众妙娱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众妙娱乐”)。
柒财经旗下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注意到,在泡泡玛特递交招股书后的第六日,众妙娱乐也计划在港交所上挂牌上市,中泰国际为独家保荐人。
公开资料显示,众妙娱乐业务包括主播的孵化和管理、网络娱乐内容的制作和发布及内容营销。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单视频直播产生净收入而言,其视频主播公会市场中排名第四。
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了解到,众妙娱乐是一典型MCN机构。截至2020年4月30日,众妙娱乐在抖音、快手、今日头条、企鹅号及哔哩哔哩上来建立6家经过认证的MCN。
另至同一时期,众妙娱乐拥有超1400名的注册的短视频的创作者及超过5500万的粉丝。
公开报道显示,所谓的MCN是指内容生产和流量曝光为基础的商业组织机构,主要在制作、交互推广、合作管理、资本等方面支持网红,目的是保障网红持续输出内容,实现商业变现。
MCN是网红经济发展的重要推手。据了解,2019年4月,靠着张大奕头部网红被外人所知的MCN机构如涵控股登陆美国纳斯达克,并于近日发布了2020财年第四季度及全年财报。
2020年第四季度,如涵控股实现净营收2.28亿元,同比下滑4%,净亏损0.264亿元,同比收窄6%,其全年实现净营收为12.96亿元,同比增长19%,净亏损近1亿元。
相比,2017年—2019年,众妙娱乐录得收入分别为0.5亿元、0.75亿元、0.83亿元,对应纯利为0.18亿元、0.26亿元、0.33亿元。
单就主播而言,众妙娱乐月均开播主播由2017年逾3600名增加至2019年4000名以上,月均活跃主播由2017年的约980名增至2019年的1900名。
而众妙娱乐业务增长部分依赖于少数的热门主播,于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其排名前五主播分占总收入的约29.1%、32.3%及19.9%。
另外,每年产生年度总流水超50万元的热门主播由至2017年12月31日的逾130名增加至2019年12月31日的逾320名。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至2019年,众妙娱乐视频主播管理服务分别取得0.49亿元、0.7亿元、0.76亿元收入,占同期总收入的96.6%、94%及91.4%。
具体来讲,主播会成为众妙娱乐合作的直播平台成立的主播公会的一员,并在平台上进行表演,以各种方式与观众互动,目的是让观众购买视频直播平台上提供商品并将其作为礼物送给直播,以表达对主播的喜爱。
当主播收到虚拟商品时,视频主播平台会自动将虚拟商品的转换为相应数额的虚拟货币,而这些虚拟货币将计入主播的公会账户中。而后,根据众妙娱乐、视频直播平台及主播之间的收益分成安排兑换成人民币。
根据视频直播平台的不同,众妙娱乐将3%—25%的主播应占虚拟商品销售总流水视为其收入。由此看出,视频直播平台对众妙娱乐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由于直播行业性质使然,视频直播平台具有强劲的话语权,众妙娱乐难有议价能力。
众妙娱乐在招股书中“风险因素”一节中提到,“我们或须接纳可能对我们不利的预先制定好的收益分成安排、平台规则及政策以及其他视频主播相关条款的,且平台可能还会不时单方面修改该等条款。”
众妙娱乐举例道, 2019年12月,国内主要视频直播及短视频风险平台调整其与主播及主播公会的收入分成比例,导致我们的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此外,众妙娱乐通常与视频直播平台根据标准格式合约订立合作协议,而与该定标准格式合约向背离的条款及条件几乎无协商余地,而标准格式合约通常包含限制性条款。
例如,若干合约包含排他性规定,其禁止众妙娱乐主播在未经其实现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为竞竞争平台进行直播。
另外,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注意到,除了主播管理服务所得收入外,众妙娱乐还有短视频内容许可、其他服务获得收入。
其中,2017年—2019年,众妙娱乐来自短视频内容许可的收入分别为0、260万元、500万元,对应占总收入的0、3.4%及6.1%。而这一部分收入主要来自短视频或社交媒体平台根据视频观看次数计算支付的激励费。
而其他收入主要是通过分享直播活动或短视频产生的产品销售的佣金或来自品牌所有者及第三方商家的广告费产生的收益。
另外,众妙娱乐还会与主播风险从线下表演活动中产生的部分收入,及通过向第三方主播公会转让主播赚取的转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