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2亿元出售江西迪比科股权 *ST新海再推“瘦身”计划

财联社 2020-06-08 09:58

财联社 (南京,记者 贾晓宁)讯 6月7日晚, *ST新海(002089.SZ)发布晚间公告称,公司近日与参股公司江西迪比科股东曾金辉和江西若彦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约定曾金辉和若彦实业以不低于2亿元价格回购*ST新海所持有的迪比科17.86%股权。

天眼查显示,迪比科主营绿色高性能锂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也曾是*ST新海力图转型的主业“能源”的主要子公司。

*ST新海表示,本次出售江西迪比科,为进一步聚焦通信主营业务,也有利于减少新能源行业政策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摘帽未定先瘦身

*ST新海2019年的年报,至今延期未发。

6月5日, *ST新海刚发布公告表示,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审计工作进展缓慢,2019年年报将延期至6月9日发布。

而据之前公司发布的年报预报显示,由于*ST新海在2019年出售了子公司深圳市易思博软件的部分股权,取得了9.8亿元的投资收益,公司2019年业绩扭亏为盈,预计盈利9473万元。如果该年报数据通过审核,那么今年*ST新海有望摘帽,摆脱被暂停上市的危险。

而年报难产之后, *ST新海再次再出瘦身计划,2亿元出售新能源子公司迪比科17.86%股权。而本次出售,距离上次收购,仅仅过去3年多。

2016年,*ST新海以5.33亿元收购并增资新能源电动汽车整车研发生产厂家陕西通家,持有后者38.07%股权,同时还以2亿元增资研发动力电池的江西迪比科,从而持股20%,*ST新海以此拓展“新能源”业务版图,并表示未来将以“新能源”为重点,但未能带来良好业绩,新能源板块在公司整体利润中所占比率不高。而本次确认出售迪比科17.86%股权,*ST新海基本从新能源电池产业退出。

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ST新海正式确定了“大通信”和“新能源”两条业务线,并围绕这两条主业进行多次收购,结果大规模收购严重拖累了公司业绩,导致*ST新海不得不靠出售之前收购的子公司才能保壳。

业内人士对财联社记者表示,*ST新海之前连续亏损,靠出售子公司扭亏,公司目前能否迅速摆脱困难还不得而知,至少年报难产不是什么好消息。公司此次出售资产,跟前次出售深圳易思博股权,目的应该是相同的,瘦身同时,募集资金保住上市公司平台。

而关于本次出售迪比科的原因和影响,财联社记者联系 *ST新海,得到的回复是本次出售事宜一切以公告为准。

公司潜在风险不断

一方面,公司在出售资产,瘦身保壳;而另一方面, *ST新海的负面消息在2020年之后,不断爆出。

2月27日,江苏证监局披露对 *ST新海的处罚决定。该决定显示,经查 *ST新海及控股子公司与陕西通家及其关联公司存在关联交易并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涉及金额4367.91万元。 *ST新海在2019年2月28日公布2018年业绩快报,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17.76万元。而4月27日,*ST新海做出2018年业绩快报修正,修正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2亿元。公司存在资产减值测试不及时,业绩预测与实际报表数据差异较大,进而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 *ST新海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对 *ST新海董事长张亦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戴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公司董秘徐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随后的3月4日, *ST新海公告称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玲芝女士与国都创业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马玲芝女士与其一致行动人张亦斌先生拟将持有的公司3.44亿股股份转让给国都创业。而这将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

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已经查明的*ST新海存在未能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有股民已经委托相关律师对*ST新海进行司法维权。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的张志旺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如果证监会对新海宜立案调查并作出处罚,在2019年4月26日及之前买入新海宜股票,且4月26日收盘后仍持有新海宜股票的受损股票,依法可以提起索赔。

而据红岸风险挖掘系统显示,截至2019年第三季度,*ST新海经营数据一直不太正常。公司销售收入正增长,但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负增长。公司应收账款较上期增长超过30%,产品毛利率较上期变动超过30%。此外,公司营业外收入大幅凸起同时,资产减值比例也大幅凸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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