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燕芳:建议设立专业科创保险公司,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两会零距离
“服务科创”是上海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的切入口和关键。现阶段,保险业已经完成了百余个重点创新项目的承保。除此之外,保险业还能为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做些什么?
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在接受《国际金融报》等媒体采访时表示:“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科创企业普遍存在资金层面筹融资难、无形资产保障缺失、专业人员风险大保障低、科技成果转化难等痛点,建议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主体设立专业科创保险公司,可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
“科创企业存在融资难等痛点”《国际金融报》:作为科技创新重要主体,科创企业经营面临哪些风险和不确定性?
周燕芳: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创新,作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并发布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等政策文件。今年1月,上海出台《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为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然而,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科创企业普遍存在资金层面筹融资难、无形资产保障缺失、专业人员风险大保障低、科技成果转化难等痛点。
在资金层面,保障程度低、保障方式单一。一方面,科创产业轻资产的结构、以及新兴领域发展的不确定性,难以满足现有的银行融资征信标准。另一方面,现有信用风险分散机制难以有效解决科创产业的困境,受益面较窄且保障程度低。
在资产层面,专业程度低、服务能力弱。科创企业的资产大多数是无形资产,面临的主要是无形风险,如责任风险、网络安全风险、研发失败风险等,此类风险不仅测定难度高,预防及修复服务的专业度和复杂度也远高于传统行业。
在人员层面,保障程度低、针对性保障少。目前科技企业的核心人才非常欠缺,人才市场争夺激烈,完善的健康保障制度受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视,市场上缺乏针对科技领域核心工作者的专属保障产品。
在商业层面,保障缺位,未建立服务生态。科创企业普遍存在成果转化难的问题,尤其是科技型中小型企业,缺乏市场经验,在应用场景的切入、客户资源的开发、政策对接及资源共享等方面有迫切的服务需求,目前行业内还缺乏相关的资源整合平台提供专业服务解决科创企业痛点。
“保险可提供全生命周期风险解决方案”《国际金融报》:保险在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中可以发挥哪些作用?
周燕芳:国际经验和国内实践证明,不确定性更高、风险更大的科研产业更需要充分的金融安排。《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便强调“加快发展科技保险,推进专利保险试点”。
围绕科技研发的全生命周期,保险可以提供周密而全面的风险解决方案,保障科技创新与研发得以顺利推进和落地。同时,通过配合政府承接相关职能转变,保险可以通过市场化手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基础、前沿及公益性研究,充分发挥资金杠杆效应,扩大财政资金支持范围,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为完善科技和金融结合机制,充分发挥金融创新对科技创新的助推作用,需要探索发展新型科技金融服务组织和服务模式,建立适应创新链需求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由于科创行业的风险特殊性,保险公司在风险识别、风险定价及风险管理上都面临较大困难,保险公司提供广覆盖全方位保障的意愿有限,传统保险公司的服务能力有限。而专业科创保险公司可致力于为科研企业、研究院所及高校等主体的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等各环节提供全生命周期全方位的风险保障和专业服务,增强保险服务科技创新的功能,充分发挥金融创新对科技创新的助推作用。
设立专业科创保险公司作为重要的机制体制创新,对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吸引市场资金发挥杠杆撬动作用,引导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合理配置,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形成完整的金融支持科创体系具有关键作用和重要意义。
“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主体设立专业科创保险公司”《国际金融报》:关于建议设立专业科创保险公司,有什么更具体的做法?
周燕芳:建议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主体设立专业科创保险公司,可以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我国科创行业保险需求巨大,应建立完善多元化的经营主体,并积极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科创保险组织。通过政府推动、政策支持、商业化运作的经营模式,不断提高科创保险的经营管理水平。
同时,健全科技保险的管理体系,建立政企合作机制,搭建科创服务平台。适时建立统一领导的科技风险管理机构,统筹全国科技保险发展,加强对科技保险风险的研究,打破信息壁垒,整合各方资源,为保险产品定价提供统一数据平台。在地方层面,建立以政府牵头,科委部门、保险机构等多方联动作合作平台,将风险补偿机制与科技服务机制有机结合,建立科技保险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科创风险多层分散机制也很重要。构建商业再保险、资本市场资金和国家财政救助相结合的多层级大灾风险分担机制。充分调动国内外再保险公司的积极性,积极利用再保险机制分散风险,同时创新风险分散机制,引导和吸引资本市场资金参与到大灾风险分散中,并通过政府转移支付商业化运作形成损失共担机制转移风险。
此外,建议给予税收优惠和完善财政补贴办法,加大科创企业投保积极性。将科创保险保费纳入企业税前扣除的范围,鼓励企业参与投保。完善财政补贴办法,加大财政补贴分担比例,实行适度差异化的补贴方式,改进研究项目资金的使用方式,将部分补贴资金转化为保险保费补贴。
记者 罗葛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