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未履行收购承诺遭起诉 标的资产江南园林去年亏损1亿多
财联社(成都,记者 张海霞)讯,6年以前的收购承诺让云南旅游(002059.SZ)处于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5月8日晚间,云南旅游一纸公告牵扯出多年以前的收购事宜,同时意味着公司卷入上亿级的诉讼案件中。
近日,公司收到法院的两份应诉通知书,一份来自杨建国起诉,另一份来源于常州中驰投资的诉讼,两者均是江南园林股东。起诉缘由系公司在2014年收购江南园林80%股权时承诺,相关条件达成后,将收购标的剩余20%股权;然而多年过去了,公司一直未履行该承诺。
时间追溯至6年前,云南旅游重组并购江南园林80%股权,交易总价4.75亿元,增值率230.04%,其中对应53.33%股权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剩余股权则现金支付,交易对方包括杨建国等19名股东。
由于是溢价收购,交易对方作出三年业绩承诺,且双方达成业绩补偿协议。同时,在收购协议中,云南旅游承诺,在公司公告2016年年报,且交易对方履行完毕补偿义务后,杨建国等有权于2017年末向公司提出收购江南园林剩余20%股权申请,并约定在申请提起6个月内,公司需以发行股份方式完成相关收购事宜。
据了解,当年杨建国等承诺江南园林2014年、2014-2015年、2014-2016年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1.35亿元、2.29亿元。据2016年年报数据,江南园林对应业绩目标均已完成,相关方无需履行补偿义务。
在2017年4月份时,江南园林18名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剩余20%股权,但至今未完成收购。据杨建国及中驰投资的表述,原因是“双方未就收购价格达成一致”。
据诉讼公告,杨建国、中驰投资分别请求按照1.24亿元、9172.67万元价格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其所持江南园林10%股权、7.39%股权,若在30日内未发行股份,则以现金方式支付转让款,并要求公司支付相关利息、违约金以及诉讼费用等。
记者注意到,上述相关方要求的交易价远高于2014年收购价。在当年收购协议中,双方约定将按照2016年江南园林扣非净利润的11倍进行估值。财务数据显示,江南园林2016年实现扣非净利润1.13亿元,若按照约定估值,江南园林100%股权对应估值12.41亿元。
显然,杨建国等则是按照当年约定进行估值定价。然而,江南园林完成盈利承诺后立马“业绩变脸”,其2017年净利润4861.41万元,同比大幅下滑53.89%,2018-2019年则连续亏损,分别亏损3495.43万元、1.47亿元。同时,公司在2018-2019年均对江南园林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累计超2亿元。市场上不乏江南园林虚增收入的质疑声。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起诉者杨建国从2015年起就担任公司董事,但又于去年3月份因“个人原因”突然离任,而近来杨建国关联方中驰投资及杨清等接连减持公司股票。公开资料显示,江南园林系一家覆盖苗木种植、园林景观设计、园林工程等综合性风景园林绿化服务商。对于此次诉讼,财联社记者于今日早间多次致电上市公司,电话无人接听。公司方面仅表示:“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确定对本期及后期利润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