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23年老牌投资咨询机构遭罚!暂停新增客户3个月,新规还将过滤掉一大波现有机构

财联社 2020-04-24 19:57

财联社(北京,记者 高云)讯,又一家老牌投资咨询机构被暂停新增客户3个月!


4月23日,河北证监局官网公示的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河北证监局于4月17日下发了对河北源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源达信息”)采取暂停新增客户的监管措施决定,源达信息自2020年4月24日起暂停新增客户3个月。


今年以来已有至少5家投资咨询被暂停新增客户,包括北京中资北方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湖南巨景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天府新区分公司、海南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亚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及刚被罚的河北源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被暂停新增客户三个月到一年不等。


投资咨询新规即《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4月17日公开征求意见,而这距离《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颁布刚好十年。


业内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大幅提高准入门槛,监管层有意对证券投顾业务进行重新定位与规范,现有证券投顾业务将面临较大的转型压力,征求意见稿中相关规定或将过滤掉一大波现有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此外,向客户承诺收益、传播虚假信息等八大违规行为也被明确禁止。


成立23年的老牌投顾被暂停新增客户


2019年12月31日,河北证监局对源达信息出具了《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源达信息向河北证监局提交了申辩意见及相关证据。河北证监局审查后对部分申辩意见予以采纳,但公司在开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中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业务推广环节未按规定进行留痕管理;二是个别员工在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环节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不实、误导性营销宣传。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河北证监局对源达信息采取暂停新增客户的监管措施,源达信息自2020年4月24日起暂停新增客户3个月。



河北证监局要求源达信息严格落实《暂行规定》,增强合规管理意识,切实提高合规管理水平,并要求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证监局也将在日常监管中持续关注并适时进行现场检查。


河北源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老牌证券投顾机构。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创立于1997年,是首批经证监会批准,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专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股东有9位,大股东为郝旭。


今年已有至少5家投资咨询机构被暂停新增客户


包括源达信息被暂停新增客户在内,今年以来已有至少有5家投资咨询机构被实施暂停新增客户。


在2020年1月13日,北京证监局对重庆东金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及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责令该公司应于一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月18日,北京证监局对北京中资北方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开具行政监管措施,责令中资北方全面整改,暂停新增客户一年。整改期间不得开展营销推广、新客户投顾服务等业务活动。


2月20日,四川证监局官网公示的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对湖南巨景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天府新区分公司采取了责令暂停新增客户六个月的监管措施。


决定书中披露,湖南巨景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简称“巨景投顾”)天府新区分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分证券投资顾问服务提供环节的工作人员不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二、在展业中存在虚假、不实、误导性的营销宣传;三、证券投资顾问服务提供环节未按规定进行留痕管理。


进入三月份,上海证监局的一连两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引起行业普遍关注。


上海证监局官网公示的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对海南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采取了责令改正及责令暂停新增客户九个月的监督管理措施。


同时,上海证监局也对上海亚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采取了责令改正及责令暂停新增客户六个月的监督管理措施。


决定书中披露,海南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开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对客户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营销宣传及承诺保证收益;二是部分营销人员在不具备证券投资顾问资格的情况下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建议;三是在提供投资顾问服务时引用信息或资料时未标明出处和著作权人,未说明引用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人、发布时间;四是未及时报告业务场所变化情况;五是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过程中未告知客户证券投资顾问的姓名及其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编码等信息;六是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七是业务推广、服务提供等环节未完整留痕,部分营销留痕与产品种类不对应,留痕管理有效性不足。


上海亚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在开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未制定投资者适当性内部管理制度,未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评估;二是未按时报告业务场所、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人员变化情况;三是业务制度和内控管理不健全,合规管理不到位;四是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未与客户签订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五是留痕管理有效性不足;六是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


2019年以来,对投资咨询机构的监管一直在强化。中国证监会网站此前公布了被采取暂停新增客户的行政监管措施且处于整改期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名录(2019年12月),其中,北京中资北方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上海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等共计32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上榜。


投资咨询新规或将过滤一大波现有机构


现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颁布的时间是2010年,距今刚好十年。


投资咨询新规也将很快实施。4月17日,证监会就《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尽管重启了证券基金投资咨询机构的准入,但大幅提高准入门槛的基础,鼓励支持治理规范、适应监管、资本实力强的机构合法持牌经营;同时对出借转让牌照、股份代持、违规承诺收益、误导性宣传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明确禁止。


明确从事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业务应当依法持牌经营,要求申请开展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


业内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中对于投资咨询机构的股东方、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光持股比例超过5%以上的股东,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这一条可能就能过滤掉一大波现有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


此外,监管层有意对证券投顾业务进行重新定位与规范,现有证券投顾业务将面临较大的转型压力。


一是更强调业务的集中统一管理。办法要求投资咨询机构向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研究报告等,应当经公司内部集中统一的决策程序生成和调整,从业人员仅负责相关信息的传递和讲解,不得自行生成或者调整。这显然与行业当下以个体投顾为主的业务模式有一定的出入。


二是引导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向机构化、专业化的方向转变。目前证券投顾业务服务的客户主要还是普通投资者,面向普通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建议。但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证券基金投资咨询机构原则上不得向专业投资者以外的客户提供股票、结构化产品、证券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顾问服务,经明确告知客户不适合,且客户确有需要的除外。


如果普通客户确有接受相应服务的需要,投资咨询机构同时还需符合7大条件,除比较基础的风险揭示及业务留痕等要求外,看下来可能有3方面的要求估计会让现有的投顾有些难受:


一是单个从业人员服务的客户数量不超过 50 人;二是投资建议由生成投资建议的部门以外的独立研究部门出具可行性研究意见,并有其他证券基金投资咨询机构的研究报告或者分析意见的支持;三是必须采用组合投资的方式提供投资建议,且建议投资于单一高风险资产的配置比例不得超过 10%。


“无论上面哪一条,现在的投顾模式肯定都满足不了。”业内人士表示。


此外,征求意见稿对投顾业务的留痕存档并未放松,“对现场服务全过程录音或者录像,对互联网等非现场服务全过程电子化留痕、存档。”。


八大禁止性行为也被明确提出。


在禁止性规定方面,征求意见稿开展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传播虚假、误导性或者存在重大遗漏的信息;向客户承诺收益、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者限定损失金额或比例;违规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损失;侵占、挪用客户财产;利用客户资产或者职务便利为客户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此外,开展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业务也被禁止有以下行为:以获取佣金或者其他不当利益为目的,建议客户进行不必要的交易;出租、出借、转让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或者以承包、出租、出借、合资、合作、委托等方式将分支机构交由他人经营管理;为违法违规或者故意规避监管的证券基金业务活动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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