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嘉股份去年净利8.77亿元 但频繁变更子公司长春吉星业绩承诺

财联社 2020-04-15 14:22

财联社(深圳,记者 朱彦婕)讯劲嘉股份(002191.SZ)公布2019年年报显示,得益于主业稳定发展以及新品放量,公司当年实现营业收入39.89亿元,同比增18.22%;实现归母净利润8.77亿元,同比增20.88%,营收及净利润再度创下历史新高。


“烟标主业稳步增长,彩盒包装持续放量。”公司在年报中解释业绩增长的原因。


劲嘉股份主营业务为高端包装印刷品和包装材料的研究生产,以及为知名消费品企业提供品牌设计和包装整体解决方案。此外,公司欲介入新型烟草领域,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但财联社记者也注意到,劲嘉股份收购长春吉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吉星”)后,不断下调其业绩承诺并延长业绩承诺期。


2016年,劲嘉股份以2.24亿元收购长春吉星70%股权,并约定长春吉星2016年-2018年扣非后净利润目标分别达到4000万元、4600万元、5290万元。


到了2018年,公司表示,吉星印务2017 年度受部分客户产品结构调整的阶段性影响,未能达到预期目标,而公司为激励吉星印务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同意长春吉星2017年实现的业绩不作为考核的年份,并将业绩承诺期顺延至2019年。


然而,2019年11月,公司再次变更其业绩承诺金额并延长期限2年,业绩承诺期由2016年、2018年、2019年变更为2016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其中2016年、2018年对应的净利润目标业绩为4000万元、4600万元,2019年-2021年其目标业绩不低于4000万元。


事实上,在多次下调目标业绩后,长春吉星仍未完成其业绩承诺。数据显示,长春吉星2016年-2019年实际业绩分别为3997.88万元、2367.46万元(不作考核)、3987.91万元、3678.18万元,完成率分别为99.95%、51.47%、86.69%、91.95%。除去2017年影响外,可以看到,长春吉星业绩持续下滑,若2019年没有下调其目标业绩,则完成率仅69.53%,必将对其进行商誉减值。


然而,2019年正因为下调其净利润目标业绩不低于4000万元,使其完成率大于90%,完成了当期业绩承诺,相关的商誉并未发生减值。2019年,公司账上商誉达9.89亿元,其中长春吉星商誉约为1.81亿元。


此举亦引发中小股东不满。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有投资者对公司没有按照原先收购协议去追究责任表示不解,更有投资者认为此举涉及利益输送。


对此,“针对长春吉星的经营状况,基于长期发展的目标,公司才对其进行技术改造,”劲嘉股份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财联社记者采访时表示,长春吉星辐射东北市场,公司在2019年对其进行技术改造,在软硬件配置上均进行升级,考虑到其经营业绩在此过程受到一定影响,因此对长春吉星考核延长两年并下调业绩承诺金额。


有业内人士分析,劲嘉股份下调标的公司业绩承诺且延长期限的行为,或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在评估经营业绩的同时,也应考虑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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