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坤资产三四成基金难退出,市场因素还是另有蹊跷?
彦鑫提供的“留置通知书”显示,弘坤资产法定代表人与最终受益人林辕曾因涉嫌行贿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监察委员会执行留置措施。投资人还了解到,通过弘坤资产发行基金募资的公司中,有公司股东和弘坤资产股东一致。弘坤资产还为关联公司担保,涉嫌通过担保套取资金。
对此,弘坤资产法定代表人与最终受益人林辕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回应称,“去年(2019年)上半年有一个案件配合调查,其实和我一点关系没有,我有经过公正的无犯罪证明。”
对于产品难退出,林辕以天宝食品项目举例称,私募股权基金本身就是高风险高收益的,市场的风险无法预判,现在私募股权基金整体行情很差。在扩张时期,理财师向投资人承诺保本保收益带来纠纷,“我们从来没有承诺过”,有些理财师“反过来还煽动客户说管理人有问题”。
针对“自融自担保”一说,林辕表示,“有点荒唐,家人没有持有基金投资的企业股权”。至于担保也“不是用基金去担保,是管理人自有项目公司担保,不损害基金利益”。
在采访中,林辕多次强调弘坤资产是在基金业协会中备案的头部机构,经得起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核查,“没有任何问题”。“投资人有诉求可以走正当的法律途径,可以起诉,可以举报”。
1三四成基金难退出
弘坤资产对外披露,其发行了14个系列的基金产品,分别为物流发展系列、汇聚系列、尊享系列、金融股权系列、城市更新系列、高能系列、创新发展系列、稳健系列、成长系列、汇智系列、金鼎系列、长金长嘉系列、金鑫系列和平湖联合系列。
2020年3月29日,记者依据弘坤资产网站披露的产品信息统计获悉,14个系列总计发行了42只基金,其中14只基金显示已清算,28只显示正在运作。弘坤资产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基金业协会”)的登记编码为P1002601,属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基金业协会网站可查到,截至2019年12月24日,由弘坤资产运营的基金产品共有44只,绝大多数产品未披露年报信息。
彦鑫投了弘坤汇聚系列2号私募基金,基金合同约定,该基金主要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华夏幸福嘉善新城项目公司,用于项目公司建设开发等。资金闲置期可投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信托计划、基金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于基金业协会网站公示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私募基金。
然而,该基金到期后不能正常退出。彦鑫找弘坤资产相关人士了解情况,对方只是笼统地表示近年股权市场波动较大,部分产品正经历市场周期。彦鑫不解的是,基金合同约定资金投向华夏幸福嘉善新城项目公司,“投资的是实业,为何会变成股权基金”。
据投资人统计,弘坤资产有17.4亿元基金无法兑付,直接牵涉自然投资人总计1233人。记者了解到,2019年4月22日,弘坤资产向投资人出具了《资产情况说明》,称基金管理人目前处于公司战略重组阶段,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相关权益,对公司持有资产权益及应收进行披露。截至2019年4月,弘坤资产直接或间接持有资产权益总计36.4亿元,基金募集总金额为17.4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资产情况说明中提到了3项债权信息,分别为杭州睿程汽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业务所致的应收租赁车辆债权资产包约1.7亿元,弘坤资产与大连承运投资合同纠纷涉及天宝食品保证合同可追诉金额约2.1亿元,高能控股有限公司、高能顺兴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能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能天成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诚通新业物流有限公司、王云等应收债权约5亿元。
在投资人向记者反应弘坤资产多只基金不能退出后,《国际金融报》记者试图通过弘坤资产披露的信息联系对方,但多个电话号码无人接听。而记者走访发现,弘坤资产已从陆家嘴地区搬离,先搬到虹口区而后又搬到长宁区。经过多次联系,记者于近期联系上弘坤资产法定代表人林辕。
对于投资人反应的基金未兑付问题,林辕表示,私募股权基金不存在兑付一说,只有清算和分配,“我们基金最短三年,平均都是五年,有个别基金法规也允许设置开放期,但合同约定的很清楚,如果基金资产退不出来,即便是设了开放期,管理人也是有权拒绝赎回的,而不是客户有权,可能在理解上有个别投资人是有偏差的”。
林辕也向记者证实弘坤资产于2019年4月出具了《资产情况说明》。当被问及如今弘坤资产持有的资产权益及有多少基金难退出时,林辕表示,“大概百分之三四十的产品”,“私募股权基金看天吃饭,我们自己投的项目也亏,这两三年套在里头很正常,这个市场就那么差”,“资产权益讲白了是估值,基金真正的价值是看退出时卖了多少钱,浮盈是浮在水面上的,行情不好的时候(谈估值)没有意义”。
林辕还以天宝食品(原天宝股份)举例称,“当时押它股票的时候,股价13块钱,现在股价是1块2毛钱,那是上市公司啊,市场的风险怎么预判,就两年时间股价跌掉了90%多。”
2法人曾被采取留置措施
在接受记者采访之初,林辕就强调弘坤资产是在基金业协会中备案的头部机构,经得起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核查。“我们经过几轮核查,不管是证监局,还是基金业协会,我们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而且我们的排名是很靠前的”。
而据投资人透露,“林辕曾失联好几个月,据说行贿被拘留了,我们去弘坤办公室也没几个人上班,后来他们就换了地方办公,感觉就是要躲着投资人,我们担心他们跑路。”
彦鑫提供的“留置通知书”显示,林辕曾因涉嫌行贿被留置。
对此,林辕回应称,“去年上半年有一个案件配合调查,我可能有一两个月不在上海,联系不上。其实和我一点关系没有,后来司法机关开了无犯罪记录证明,我有经过公正的无犯罪证明。”林辕再次强调,“而且按照基金业协会给我们的排名,我们是头部机构,我们风险控制的排名在前20%。”
对于投资人反应的合同里的联系电话是空号,官网披露的电话无人接听,多次换办公场地的情况,林辕表示,“配合调查期间,投资人跑到弘坤资产办公室又吵又闹,我们是正规的私募基金,又没跑,搞得我们同事没法正常办公”,“现在基金行业差,只能换个小办公室,换个便宜点的办公室,省点钱”。
让投资人担忧的是,弘坤资产主要股东相继退出,有意和弘坤资产撇清关系,可能会出现无人担责的情况。“实际上,现在主要是林辕在负责运作弘坤资产,一方面我们担心林辕再度失联或者又被留置,另一方面我们也害怕原股东和林辕互相推诿,互不担责。”彦鑫称。
基金业协会网站更新至2018年1月的资料显示,弘坤资产成立于2012年9月29日,于2014年5月26日登记为基金管理人,注册资本10亿元已全部完成实缴,属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庄科明担任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林辕任总经理,查先普任合规风控信息填报负责人。
据天眼查信息,2018年10月29日弘坤资产法定代表人由庄科明变为林辕,股东陈学东、崔晴川退出。2019年3月5日,李佳、庄科明、季晓彤退出董事备案,庄科明退出股东行列。目前,股权穿透后林辕为最终受益人(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弘坤资产38.25%股份,陈依彬以最终受益22.5%的股份次之。弘坤资产主要人员剩林辕和查先普,分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监事。
3被质疑向关联方输送资金
投资人除了担心弘坤资产最终受益人林辕履职不力之外,还怀疑林辕将弘坤资产募集的资金输送给他控制的其他企业,然后对投资人说因市场风险导致基金亏损,以此来占据投资人资产。
“以智核环保(原名高能智核)项目为例,弘坤成长3号、弘坤平潭弘茂、弘坤稳健8号三期、弘坤长金1号二期等多只基金投向智核环保公司(高能智核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而弘坤资产运营的‘平潭弘茂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智核环保第三大股东,弘坤资产原董事季晓彤在高能智核担任法人兼董事长,股权穿透后弘坤资产第二大受益人陈依彬是智核环保实际控制人,而弘坤资产实际控制人林辕为第三大最终受益人。”彦鑫表示。
另据彦鑫等投资人了解到,弘坤金鼎1号的2.77亿元资金流向上海圻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穿透后的三位最终受益人按持股比例分别为陈依彬、林辕、薛正平,与弘坤资产背后三大最终受益人一致。此外,季晓彤还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季晓彤和林辕关系不一般”。
对此,林辕坦言,“智核环保这个项目,我们基金连投了B轮和C轮,在基金的持仓里头占比确实是比较重的,可以说这个公司是我们的重仓股,我们变成主导方”。
林辕认为,对智核环保“估值合理性是没有问题的”,自融是不可能的。“我们围绕智核和原股东打了一堆官司,怎么可能自融?自融是开始就策划好的,通过皮包公司或者自己控制的实体公司,从外面融钱来养自己的公司,我们根本就不是”。
此外,编号为HY20170219的借款合同显示,北京中企华盛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企华盛”)自2017年2月20日(以实际放款日为准)起,向西藏弘域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西藏弘域”)借款1.0008亿元,借款资金专项用于购买云南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最后还款日为2019年8月19日。
依据弘坤资产股东会决议文件,2019年8月18日,弘坤资产全部股东同意公司和西藏弘域签订《保证合同》(编号为BZ20190818),弘坤资产同意就债权人西藏弘域向债务人中企华盛提供1.0008亿元借款及利息等提供担保责任,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至2023年8月17日。
保证合同显示,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担保范围系指被保证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其范围应包括: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主合同中约定的因中企华盛违约而应支付的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被保证人实现主合同权利和本合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等。本合同项目下保证人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人对被保证人承担的担保责任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
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中企华盛公司并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弘坤资产也未按约履行连带担保责任。西藏弘域认为,弘坤资产与中企华盛的行为已明显构成违约,严重损害了其合法权益。2019年11月2日,西藏弘域在上海市金融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弘坤资产在《保证合同》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向西藏弘域支付人民币1.66亿元(担保借款本金1.0008亿元,按照年利率24%,自2017年2月20日起算暂计算至2019年11月2日的利息6571.92万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陈依彬(90%)和薛正平(10%)100%持股的上海比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比钛投资”)持有中企华盛1%的股份,而西藏弘域是比钛投资全资子公司。彦鑫指出,“西藏弘域和弘坤资产其实都是林辕控制的企业,林辕借中企华盛这个通道,通过借款、担保的方式,自己告自己,目的就是把弘坤资产的资金变相输送给他控制的其他公司。”
林辕对此表示,“不是用基金去担保,是管理人自有项目公司担保,不损害基金利益”。林辕指出和投资人的纠纷大多都是公司在扩张期,理财师为了业绩违规向投资人承诺保本保收益,甚至造假欺骗投资人,还“还煽动客户说管理人有问题”。
林辕透露,“真实的和投资人直接有纠纷,大概八到九起诉讼,基本上我们全部赢了,投资人有诉求可以走正当的法律途径,可以起诉,可以举报。”
记者 于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