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315|跟踪报道:网信再度被喊话召回高管,投资者维权路漫漫

国际金融报 2020-03-15 20:12

网信投资者等来了一些好消息。

3月15日,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官方微信发布了关于召回网信理财、网信普惠高管履职的公告。

公告强调,关键岗位核心高管应立即返岗主持相关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故意逃避责任、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将受到法律严惩。

网信再度被喊话召回高管

根据该公告,为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推动风险早日化解、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先锋集团临时危机管理工作组已于2020年3月14日发布北京东方联合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经讯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的高管召回通知。关键岗位核心高管应立即返岗主持相关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故意逃避责任、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将受到法律严惩。

3月14日,网信官微发布的《关于网信平台核心高管无条件回岗化解风险的通知》(下称《通知》)中表示,网信理财平台(运营主体北京经讯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及网信普惠(运营主体北京东方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目前围绕平台风险化解相关的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对平台发布融资的项目进行了清理与逐户的沟通盘点;与部分企业就还款与兑付计划事宜展开多轮谈判;在系统停止更新、原还款通道出现问题的情况下,搭建新的还款通道。目前,已有五万余名借款人通过清收兑付、商城积分消债等多种途径挽损兑付。

但临时危机管理工作组方面也表示,因平台大多数原核心高管及各核心技术、运营、业务等专业负责人、骨干岗位人员的离职离岗,导致系统无法及时更新;支持兑付方案设计的数据管理不能及时响应;为债权人挽损的很多工作,作为平台方不能及时履行相应义务。

临时危机管理工作组指出,作为平台信息发布及运营管理方,在平台出现借款方逾期、平台众多投资人兑付危机的情况下,平台运营机构如若处理不当,运营机构、各原高管将承担严厉的法律后果,作为历史上参与过两平台经营与运营的各原高管与骨干对平台风险化解的义务不可回避。

被“喊话”召回的高管包括:网信控股CEO盛佳、网信控股前CEO陈志雄、网信控股COO李鑫、网信控股CFO魏丽。

注:网信控股负责运营网信理财/网信普惠

《通知》称,请上述相关人自此召回通知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主动与临时危机管理工作组人力资源负责人取得联系,无条件回岗并参与风险化解相关工作。10日内未联系或未回岗的人员,则自行承担其原岗位相应的法律责任,临时危机管理工作组也将如实报相关部门及网信债委会知悉。

此外,临时危机管理工作组还表示,对历史上参与过两平台经营与运营的其他已离职离岗的各原高管与各关键技术、专业岗位人员,也请官微发布十日内主动与人力资源部取得联系,就参与平台风险化解工作进行联系确认:1)报备目前实际状态以及最新联系方式;2)报备可参与的风险化解工作,以及参与方式;3)原负责岗位的全部数据及资料的交接;4)随时响应风险化解工作的实际需要并配合工作。如若不能满足上述条件,将予以官微公示。

事实上,早在2019年12月3日晚间,先锋控股集团临时危机管理工作组在网信官微发布了《网信平台高管及合作机构核心高管召回通知》,要求网信控股CEO盛佳、COO李鑫等高管回岗主持相关工作;要求融资经办管理机构及财富机构的负责人佳禾集团董事长赵苗苗、真如投资董事长邵洁、盈华财富董事长刘苗苗等务必在7个工作日内回岗配合先锋集团临时危机管理工作组,对其在任期间管理的相关项目,担起资产清收、督促兑付还款等相关职责。

不过,知情人士曾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盛佳和李鑫目前并不在境内。

投资者仍在维权路上

焦急等待回款的网信投资者于3月11日、12日两次前往北京朝阳经侦提交材料。

有投资者表示,之前去朝阳经侦多次报案时得到的答复是:目前,先锋、网信仍在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工作范围内,朝阳经侦尚不能立案,只进行报案登记。

投资者自发组成的砥砺前行工作组在其公号砥砺前行之路中写道,3月11日上午9:30,携带《经济杂志》(按要求提供)、《信访回复》复印件、电话录音前往,遗憾的是因为疫情的原因,该部门还没有正常办公,负责民警不在,明日会上班。接待人员热情,友善,得知我们已经报案,这次是来提交材料,留下了姓名和联系方式,告知等待答复。

3月12日上午10:00,依然心有不甘,希望见到负责警官,再次来到朝阳经侦,将书面材料递交,寒风中等待了1个多小时,依然未能见到办案民警,只能将上述材料转交。

正常工作后,网信投资者将继续前往朝阳经侦报案,提交材料。同时,也将前往人民法院,就冻结款进行再次的民事诉讼,争取得到立案。此外,继续进行政府各部门的依法走访。

据悉,今年年初,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开始接收先锋、网信投资者递交的材料。

今年1月7日,网信投资者共提交了收集的7份资料,包括:《先锋、网信诈骗案件受害人5990人实名签字及手印影印件》;《借款企业调查统计表》;《借款企业、真实情况明细表》;网信平台《充值异常账户统计表》;媒、地方媒体有关网信失信报道的复印件;受害人《经济困难的情况说明》、《投标明细》复印件。

1月20日,网信投资者向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提交了21个书面问题,要求得到解决。

2月21日,网信投资者收到了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书面《信访回复》。

在《信访回复》中,调解中心明确:“按照您提供的情况/资料,根据《合同法》、《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建议您就被投诉人的行为分别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按照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记者 黄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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