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鲶鱼进入中国券业限制正式放开!4月起,证监会明确取消券商外资股比限制,券业迎大变革年
财联社(深圳,记者 覃泽俊)讯,这个周末的券业重磅消息,当属证监会宣布4月起取消外资券商股比限制。
证监会3月13日表示,按照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统一部署,落实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要求,经统筹研究,自2020年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有关规定和相关服务指南的要求,依法提交设立证券公司或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申请。
此次取消外资券商股比限制的政策,从2018年4月首次提出至今,跨度已有两年。结合审批进度,首批开业的外资券商有两家,分别是摩根大通证券(中国)与野村东方国际证券。
“短期来看,外资券商在资产管理、投资银行、衍生交易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这一比例的放开,有助于发挥‘鲶鱼效应’,中外证券机构的交流与碰撞,必将提升我国证券行业的竞争能力。“有行业人士对此分析称。
取消外资股比如期而至
除了提到自2020年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有关规定和相关服务指南的要求,依法提交设立证券公司或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申请外,证监会还表示将继续坚定落实我国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进程,扎实做好每一项对外开放的具体工作,继续依法、合规、高效地做好合资或外商独资证券公司设立或变更实际控制人审核工作。
证监会发布的通知与1月份签署的《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定》达成的内容一致。
在2020年1月16日发布的《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4.7条中显示,中国不迟于2020年4月1日,应取消外资股比限制并允许美 国独资的服务提供者进入证券、基金管理和期货服务领域。
关于外资金融机构放款股比要求的文件最早始于2018年。
2018年4月,证监会正式发布《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8月发布了《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两个办法首次明确了将合资证券、基金管理和期货公司的外资投资比例限制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设限。
2019年7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公开表示,将原定2021年取消证券、基金、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至2020年。
2019年10月,证监会明确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间安排,也显示出证监会坚定落实我国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进程的决心。
国务院同年11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也指出,全面取消在华外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业务范围限制,丰富市场供给,增强市场活力。2020年取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不超过51%的限制。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2019年11月21日在证券基金行业文化建设动员大会表示,2020年证券基金行业将全方位对外开放。
摩根大通(中国)与野村东方领跑
从外资券商入华的最新进展来看,摩根大通证券(中国)与野村东方国际证券的步伐领跑其他外资。
摩根大通证券(中国)的总部位于陆家嘴的上海中心大厦,坐落在上海金融业的聚集地浦东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的核心区,开业在即。
摩根大通中国区首席执行官梁治文表示:随着中国金融市场持续发展以及客户的需求不断变化,摩根大通证券(中国)的建立将进一步加强摩根大通在岸业务平台和能力。
2020年2月,上海证监局发布《关于核准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的批复》,公告显示,核准野村证券在上海市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
野村证券中国投资银行业务主席王仲何在2019南方财经国际论坛上指出,野村东方国际现阶段主要聚焦于财富管理业务,同时开展机构、资产管理,自营以及研究业务,未来将会逐步在中国扩大业务领域。
处于申请进度第二梯队的共有4家券商。
大和证券(中国)2月初收到证监会的反馈意见。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高盛高华证券、瑞信方正证券等3家券商已向证监会递交申请材料并获得反馈意见。
2018年4月,证监会公布《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后,紧接着5月8日,野村证券即正式向证监会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设立外商投资证券公司并拟持股51%。
10月10日,北京产权交易所官网挂出两则转让瑞银证券股权的交易公告。国资委旗下中粮集团及国电资本控股公司分别出让瑞银证券14%和12.01%股权,交易对价分别为4.62亿元和3.96亿元。
12月14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消息称,瑞银(UBS AG)增持内地合资证券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至51%日前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完成相关变更手续,瑞银成为全国首家通过增持股权以实现控股合资证券公司的外资金融机构。
2019年3月29日,证监会宣布依法核准设立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和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而这两家也是首批全新设立的外资控股券商。
长远利好证券业发展
随着券商外资比例限制的逐步放开,未来券商将会形成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和中资券商三足鼎立的局面。“短期来看,外资券商在资产管理、投资银行、衍生交易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这一比例的放开,有助于发挥鲶鱼效应,中外证券机构的交流与碰撞,必将提升我国证券行业的竞争能力。我们是用市场换经验、换能力。长远来看对我国证券业发展是有利的。”邮储银行总行高级经济师卜振兴对记者表示。
外资全面入华已经进入倒计时阶段,对于行业的格局研判,业内人士做出了三点预判。
一是券商竞争进入洗牌阶段。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这是中国资本市场国际化的关键一步,对国内的券商非常有挑战性。外资券商入华造成的行业洗牌将在两三年内完成,对市场会形成冲击。
董登新认为,国内券商最大的问题是走不出国门,而外资券商最大的优势正是熟悉国际资本市场的规则和运作。目前国内券商在业务上同质化严重,而专业化程度高也是外资券商的优势之一。第三,专业人才流动一定会发生,外资高薪抢人的情况将会持续发生。券商作为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产业,需要有相应的人才储备,券商未来的竞争就是人才的竞争。
二是加速券业发展,活力增加。
全球资本市场独立研究员吴昊对财联社记者表示,中美第一阶段协定中,金融开放,尤其是对外资放开股比限制等金融相关内容,基本上都是近年来中国金融发展的自身需要,通过协定进行开放。
“外资股比取消后,外资控股券商或外商独资券商对内增加中国证券行业的开放与发展,将国外证券业成熟经验结合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现状与特点结合,有利于证券业的高质量健康发展,对外通过外资优势,或能协助金融机构参与国际化业务。”吴昊进一步表示,考虑到目前中国证券行业的开放与整合,行业洗牌将继续,包括外资入华的速度与参与金融市场的深度增加,行业内部收购兼并增强,金融行业活力将增强。
三是业务模式会更加丰富。
金恪投资董事总经理张海亮谈到,外资引入一方面可以促进券商在业务流程、风控等方面更加合规;另一方面可以引进更多的衍生品、对冲工具等,因为国外的资本市场投资手段和品种更加丰富,在对外资开放的过程中,国内会慢慢吸收国外先进的部分;第三是外资的股权的开放会对国内的券商格局带来一定的改变。
张海亮判断,券商的业务竞争将更加激烈,“由于国内券商企业的资本关系比较牢固,因此投行业务可能仍然是国内券商的份额较高。但是在国际业务方面,未来中国市场进一步开放,国际投行业务方面,外资券商的优势会比较明显;在未来的业务竞争当中,国内券商的成本会比较低,外资券商大概率不会和国内券商打价格战。更有可能的格局是业务分化,比如佣金业务国内券商的份额可能占大部分,而外资券商可能会更加注重国际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