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企业境外融资政策再放宽 外债余额已突破2万亿美元
财联社(北京,记者 李愿)讯,继3月11日央行等部委发文支持企业通过发债融资后,今日央行、外汇局再发布政策支持企业通过海外渠道筹集资金。
3月12日,央行、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此参数上调后,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相应提高。
“这将有助于便利境内机构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多渠道筹集资金,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央行、外汇局表示。
所谓跨境融资,是指境内机构从非居民融入本、外币资金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该政策适用的企业仅限非金融企业,且不包括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企业;适用的金融机构需要监管批准。
政策要求,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融资按风险加权计算余额,风险加权余额不得超过上限,即: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宏观经济热度、国际收支状况和宏观金融调控需要对跨境融资杠杆率、风险转换因子、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等进行调整。
央行、外汇局表示,上述政策的发布,是为为落实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金融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发布后,预计更多企业将从海外渠道融资,这是否会增加中国的外债风险?
据外汇局去年12月2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9月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为20325亿美元,较2019年6月末增长345亿美元,增幅1.7%。其中,本币外债在全口径外债余额的占比为34%,中长期外债占比为41%。
以2018年末数据计算,2018年末我国外债余额居世界第13位,美国、英国、日本外债分别是我国的10、4、2倍。“预计2019年末外债主要指标不会有大的变化,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内,远低于发达国家和新兴国家整体水平。”外汇局此前预测。
央行、外汇局表示,当前我国外债规模和结构较合理,外债风险总体可控,提高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在便利境内机构跨境融资的同时,不会引发外债规模大幅上升。
“将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推出更多外汇便利化业务,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金融市场开放。”央行、外汇局称,同时进一步完善“宏观审慎 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积极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