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医”李跃华跌落?律师解读《调查报告》,小诊所是否该担忧
由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出具的《关于对李跃华、张胜兵治疗新冠肺炎等相关情况的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显示,李跃华存在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医师执业证书、虚假宣传、在疫情期间非法行医等多种违法行为。
李跃华是什么人?他为何能成为“能治新冠肺炎的神医”?
调查资料显示,李跃华是汉阳爱因思中医专科门诊部的法定代表人。此前,因湖北省司法厅退休副厅长陈某某在“致歉信”中的一句“通过朋友关系请私人诊所的李跃华给我们上门治疗,从治疗效果来看比较可观”,李跃华备受舆论关注。
陈某某发出“致歉信”不久后,李跃华在网络上发布信息称,“我是治愈陈某某一家三口的那个人。陈厅长的道歉性内容完全属实。”此外,他还对媒体介绍称,自己为15例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治病。
“民间医生”李跃华治愈新冠肺炎的消息由此传开。
但是,《调查报告》又让“民间医生”李跃华跌落神坛,其中显示,比起“神医”,李跃华更可能是个连《医师执业证书》都没有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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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报告》:涉嫌非法行医
《调查报告》首先揭露了李跃华的医师执业证书疑点重重。调查人员发现,李跃华出示的《医师执业证书》的编码不符合目前国家编码规则,相关医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和医师名单中均未有其姓名。对此,李跃华接受武汉市汉阳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调查时,承认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其次,其所任职的汉阳爱因思中医专科门诊部也存在问题。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自2017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3日。核准诊疗科目为内科、中医科(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登记发证机关为汉阳区卫生健康局。然而,2019年1月至今,该医疗机构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
浙江地区某不具名律师向《国际金融报》记者介绍,由于《调查报告》信息量太小,细节未披露,目前无法得出法律结论。但是,其行为可能涉嫌非法行医等,具体定性要等相关部门的调查结论。仅依据此份《调查报告》观测,目前相关部门应该掌握、归纳了一定事实,后续应该要继续分部门进行调查,具体可能会涉及刑事、民事、医事以及当前疫情下的政府管控规则等方面。
2治疗手段引争议
在此事件中,李跃华在治疗时采用的所谓自创发明的“自体疫苗”也引发关注。
李跃华在接受调查中表示,2020年1月29日,自己接到陈某某求医电话后,1月30日到武昌区洪山礼堂桃山村小区陈某某住处,为陈某某夫妇及儿子3人注射了自己带去的针剂——苯酚(微量)。李跃华承认自己配制的注射材料未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
然而,李跃华所使用的“万分之五的苯酚”注射剂不仅未取得许可,本身还是一种风险较高的有毒化学物质。科学资料显示,苯酚(Phenol,C6H5OH)是一种具有特殊气味的无色针状晶体,有毒,是生产某些树脂、杀菌剂、防腐剂以及药物(如阿司匹林)的重要原料。2017年10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初步整理参考,苯酚在3类致癌物清单中。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有毒害的化学物质居然获得了《发明专利证书》。上述律师表示,“这份《发明专利证书》目前也没有详细披露,因此也不能排除其是否真实有效。”而一位从事化学专业的研究人员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纯苯酚是有毒的,万分之五的苯酚毒性弱很多,但对人体长期影响比较难判断。而正常药物是不会使用单一成分,都须经历合成,毒性被中和后,才开展生物体实验。”
然而,《调查报告》也表示,“建议有关部门审查李跃华持有发明专利的详细情况。”截至目前,包括世卫组织在内的权威机构和专业人士不止一次申明,应对新冠肺炎并没有特效药,任何一种疗法都需要经过科学严谨的医学论证。
上海九泽律师事务所黄戈律师表示关注此事已久,他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调查报告中未阐述李跃华所诊治患者的诊效情况。若其诊治真的有效,也应该予以关注。”
3小诊所是否受影响
近年来,随着社会办医制度的大放开,包括体制的医生都有了新的想法,开办诊所也成为了更多医师的新选择。但是,在关于小诊所的报道中,无证行医、不规范治疗等引起的意外事件时有发生。那么,小诊所在我国当前医疗体系中处于何种地位?为何总是引发医疗问题?未来又可以如何加强治理呢?
江苏地区一名民营诊所的管理人向《国际金融报》记者介绍,个体诊所就是位于整个医疗体系的末端。民营诊所起步之初很难,门槛高、投入大、回报周期长且难管理。一旦后期资金流扩大,运营风险又会增加。同时,与公立医院一样,民营诊所也存在设备更换、人才培养、医院管理等方面难题。尽管近些年监管层面也在管控民营医院,但效果不大。”
谈到小诊所的规范管理,其表示,“发达地区管理这些民营诊所相对来说会容易很多,但对于小地方而言,违规、违法的民营诊所是历史问题,很难做到一刀切,也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现在很多民营诊所游走在合法与不合法之间,不过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些民营诊所应该会逐渐被市场淘汰。”
对此问题,上海九泽律师事务所黄戈律师也表示,“当前,我国非法经营的小诊所肯定是存在的,也有不少像李跃华这样游离在法律之外的‘民间医生’,相关部门对于他们的治理确实存在难度。一些偏远地区的民间医生确实缓解了病患痛楚,倘若将他们一棒子打死,会损害病人利益。但是,放宽管理规则又会给江湖骗子有机可乘。”
他同时补充道,“但是,我国对于医生和医疗机构的还是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即,医生从医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必须执证上岗。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同时,相关诊所也要求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证件,并且按规定定期接受检查。”
2019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医保局制定《关于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的意见》,提出在十大城市试点,将诊所设置审批改为备案制管理。
对于此政策,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诊所设置由审批改为备案制管理,无疑将有效释放巨大能量,使更多有资质的医生从此有望拥有私人诊所,私人诊所未来也有望成为基层医疗的主要形式。
但是,业内人士也同时提出,私人诊所的管理是个难题,当前仍需严格监管,这主要包含三方面。首先,当从源头严把资质关口,务必对医生职称进行严格把关。其次,强化个体诊所医疗全程监控。当下个体诊所日常管理散漫,制度不完善,缺乏约束。职能部门应当将诊所纳入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及时建立信息系统记录诊疗信息,完善日常实时监督。最后,应当将诊所主要负责人个人诚信记录纳入诚信体系,建立联合惩戒长效机制。
记者 黄华—— / 疫情专题推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