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连降!两连降

国际金融报 2020-02-12 15:00

2月11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015例(湖北1638例),新增重症病例871例(湖北897例),新增死亡病例97例(湖北94例,河南、湖南、重庆各1例),新增疑似病例3342例(湖北1685例)。

湖北以外地区新增病例数量八连降,湖北省新增病例数量两连降。

来源:人民日报微博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744例(湖北417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30068人。

截至2月11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38800例(其中重症病例8204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4740例,累计死亡病例1113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44653例,现有疑似病例16067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451462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85037人。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77例:香港特别行政区49例(死亡1例),澳门特别行政区10例(治愈出院1例),台湾地区18例(治愈出院1例)。

2月11日,12个省份重症病例数共减少44例,湖北等8个省份重症病例数共增加915例。新增重症病例数由当日现有重症病例数减去前一日重症病例数所得。重症病例存在转轻症、死亡等医学转归情况。

湖北新增确诊1638例

累计报告33366例

2020年2月11日0时-24时,湖北省新增新冠肺炎病例1638例,其中:武汉市1104例、孝感市109例、鄂州市71例、黄冈市66例、荆门市40例、黄石市39例、荆州市35例、随州市34例、天门市32例、十堰市31例、襄阳市25例、仙桃市22例、宜昌市12例、咸宁市10例、恩施州8例。全省新增死亡94例,其中:武汉市72例、孝感市4例、荆州市4例、荆门市3例、黄冈市2例、鄂州市2例、仙桃市2例、潜江市2例、黄石市1例、恩施州1例、咸宁市1例。新增出院417例,其中:武汉市171例、黄冈市59例、孝感市40例、随州市25例、荆州市24例、黄石市14例、咸宁市14例、荆门市12例、十堰市11例、襄阳市11例、鄂州市11例、宜昌市10例、恩施州7例、潜江市5例、仙桃市2例、神农架1例。

截至2020年2月11日24时,湖北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病例33366例,其中:武汉市19558例、孝感市2751例、黄冈市2398例、随州市1129例、荆州市1110例、襄阳市1088例、黄石市874例、鄂州市861例、宜昌市784例、荆门市696例、十堰市536例、咸宁市525例、仙桃市460例、天门市293例、恩施州203例、潜江市90例、神农架林区10例。全省累计治愈出院2639例。全省累计死亡1068例,病死率3.20%,其中:潜江市5例、病死率5.56%,武汉市820例、病死率4.19%,荆门市24例、病死率3.45%,天门市10例、病死率3.41%,鄂州市28例、病死率3.25%,仙桃市13例、病死率2.83%,黄冈市54例、病死率2.25%,荆州市21例、病死率1.89%,孝感市45例、病死率1.64%,恩施州3例、病死率1.48%,咸宁市6例、病死率1.14%,襄阳市12例、病死率1.10%,随州市12例、病死率1.06%,宜昌市8例、病死率1.02%,黄石市6例、病死率0.69%,十堰市1例、病死率0.19%。目前仍在院治疗26121例,其中:重症5724例、危重症1517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现有疑似病例11295人,当日排除6756人;当日新增临床诊断病例4890例,现有临床诊断病例10567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集中隔离15514人。累计追踪密切接触者152251人,尚在接受医学观察77195人。

世卫组织:新冠病毒疫苗

有望在18个月内准备就绪

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11日表示,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有望在18个月内准备就绪,目前仍需竭尽全力防控病毒。

税务总局出台优惠政策

近日,财税部门联合发布系列公告,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一系列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税收优惠政策,聚焦疫情防控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有效缓解防疫特殊时期企业经营困难,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税务总局形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从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四个方面对12项政策逐一进行解读。

在支持防护救治方面,涉及个人所得税2项政策,即对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在支持物资供应方面,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关税3个税种5项政策,即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在鼓励公益捐赠方面,涉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6税2费4项政策,即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扩大捐赠免税进口范围。

在支持复工复产方面,涉及企业所得税1项政策,即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还有这些疫情应对新政策

来源:人民日报、新华社、国家卫健委官方网站等

统稿:孙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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