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财险第四次增资获银保监会批复:阳光人寿未跟进,单月收4张罚单
阳光保险控股的阳光财险迎来第四次增资。近日,银保监会发布的信息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财险”)变更注册资本获中国银保监的批复。
根据银保监会批复,阳光财险获准增加注册资本金6.58亿元。增资后,其注册资本金从50.88亿元变更为57.46亿元。银保监会要求阳光财险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据了解,在完成增资后,阳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保险”)将持有阳光财险553396万股,占总股本比例96.31%;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寿险”)持股21204万股,占总股本比例3.69%。
而在此前,阳光保险与阳光寿险分别持有阳光财险95.83%、4.17%的股份。换而言之,阳光寿险的持股比例在本轮增资后有所降低,而阳光保险的持股比例相对有所增加。
事实上,阳光财险曾于2019年6月披露称,公司2018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章程的议案》,拟增发6.58亿股股份,阳光保险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阳光寿险不参与本次认购,注册资本金将由50.88亿元增加至57.46亿元。
根据工商信息,阳光财险于2004年12月24日经中国银保监会正式批准筹建,主要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全国性保险公司。2005年7月28日,阳光财险正式成立,注册资本金26.5亿元。
而后,阳光财险经历过三轮增资。最近一次是2018年9月,阳光财险曾公告称,拟增发10亿股股份。阳光保险、阳光人寿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注册资本金由50.88亿元增加至60.88亿元。
早在2013年,阳光财险就酝酿了其成立以来的第一轮增资。据了解,阳光财险拟将注册资本由26.5亿元增加到31.8亿元,增幅为20%;2015年,阳光财险再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50.88亿元,增幅为60%。
而在2019年6月,阳光财险又一次公告称,拟增资6.58亿股股份,无新增股东。增资股份由阳光保险以现金的方式全额认购,阳光人寿不参与此次认购。据了解,这也是阳光寿险首次未参与阳光财险的增资认购。
除获得增资批复之外,阳光财险被罚事件也值得关注。据统计,2019年12月份以来阳光财险就在安徽、大连、江西等地区收到了4张罚单。其中,不包含违法行为责任人个人收到的罚单。
2019月12月24日,阳光财险安徽分公司因赔款支付时间超过法定时限,理赔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违规事实行为,被罚款31万元;同日,阳光财险合肥中心支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而被安徽银保监局罚款50万元。同时,相关负责人姚俊峰、闵涛等也予以警告并处罚款数万元。
同年12月13日,阳光财险大连分公司因虚增发票金额的方式套取招待费,而实际用于发放员工福利和对外赠送礼品;利用信保业务为其他机构和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行为又被大连银保监罚款30万元。
12月10日,阳光财险吉安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的违法行为被江西银保监局罚款30万元。
据柒财经旗下柒闻网了解,自2019年7月份以来,阳光财险就收到了9张罚单(不包含违法行为责任人单人收到的罚单),总被罚金额362万元。被罚原因多和材料、数据不真实,虚列业务、套取费用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