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家”不是小米的?因违法使用“米家”商标,小米一审被判赔1200万

国际金融报 2020-01-01 14:23

一向不缺少话题热度的小米又被一份侵害商标纠纷案的判决书推上了风口浪尖。

12月30日,杭州中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宣布,被告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小米通讯”)、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小米科技”)因涉嫌“米家”商标侵权被原告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杭州联安”)诉至法院,最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小米通讯、小米科技构成侵权,判决小米通讯承担1200万元损害赔偿责任,并承担杭州联安维权合理开支近10.38万元,两项共计1210.38万元,小米科技对小米通讯应对赔偿金额中的68.04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12月31日,小米方面回应商标侵权案称,小米“米家”商标所保证的绝大部分权益均与此诉讼无关,不影响小米对“米家”商标的使用。本次诉讼结果仅为一审判决,小米还将提起上诉,双方的商标争议仍有待解决。

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孙佳恩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从公开的信息看,除非杭州联安存在恶意“抢注”(抢先注册),不然小米即便上诉大概率还是会败诉,但有可能会减少赔偿金额。

涉嫌商标侵权

上述商标侵权案杭州中院最早于今年4月下旬就已公布初步案情进程。

据悉,杭州联安成立于2003年5月,主要承接安防工程、弱电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等,于2011年10月申请注册“MIKA米家”的商标,国际分类为9,包含报警器、摄像机、录像机、扩音器喇叭、网络通讯设备等,该专用权于2012年12月生效,有效期至2022年12月。

截图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但杭州联安发现,小米通讯、小米科技自2016年3月起,陆续将“米家”商标使用在米家多功能网关、米家无线开关、米家对讲机、米家智能摄像机云台版、米家智能摄像机1080P、米家小白智能摄像机、米家行车记录仪、米家烟雾传感器报警器、米家门窗传感器、米家天然气报警器等共计十款商品上,并通过京东网、小米商城等渠道进行销售,涉嫌对其商标进行侵害。于是杭州联安向法院起诉,要求小米通讯、小米科技停止侵权,并主张了共计7800万元的赔偿请求。

在12月30日的一审审判中,杭州中院经审理认为,本案被控侵权商品与涉案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构成相同或类似,被控侵权“米家”标识与“MIKA米家”注册商标标识构成近似,小米通讯的大规模可能让消费者误认为杭州联安的商品来源于小米,即产生反向混淆。

杭州中院通过梳理杭州联安注册商标时间与小米推出“米家”品牌的时间,认定本案并不是抢注他人商标再提起诉讼的情形,杭州联安注册本案商标并无恶意。

根据小米通讯、小米科技和京东提供的数据,在被控侵权期间内,各被控侵权商品总销量分别达5.8亿余元、3.2亿余元和7300余万元。综合考虑涉案侵权行为对小米方面利润的贡献率后,杭州中院判决小米通讯应承担1200万元的赔偿金额,小米科技基于其销量占总销量的比例,承担相应部分的连带责任,即对其中68.04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那么,小米方面在此前有无注册“米家”商标,是在有“米家”商标的基础上涉嫌近似侵权还是完全无商标就使用了“米家”标识?杭州中院宣传部相关人士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针对此事,杭州中院微信公众号分别发了开庭和宣判的情况,更加具体的细节也不太清楚。

“不服”继续上诉

针对上述判决,小米明确表示“不服”,并提出上述结果仅为一审判决,还将提起上诉。

小米在声明中称:“杭州联安所拥有商标是‘MIKA米家’,我们所拥有使用的是‘MIJIA’、‘米家’及相关组合。”

据《国际金融报》记者查询,虽然小米于2016年才发布“米家”品牌,但在2010年7月就已申请注册“MIJIA米家”商标。2014年8月起,小米开始大量注册“米家”商标,不同的国际分类注册了40余个,国际分类9也在其中,这与此案中的国际分类一致。

孙佳恩表示,虽然小米曾注册过国际分类9的“米家”商标,但杭州联安早于小米注册,所以虽然大类相同,但小类是有区别的,杭州联安“MIKA米家”商标的小类,小米全部没有注册上,这意味着小米仍涉嫌商标侵权。虽然小米方面抗辩称两家企业所拥有使用的商标并不完全一样,但仍涉嫌商标近似侵权。

截图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在孙佳恩看来,小米上诉大概率还是会败诉,但赔偿金额可能会减少。

小米表示,并不认同一审判决中提及的利润计算方法,杭州中院认定的“侵权商品的利润率不少于30%”背离事实,实际上2018年报中披露的小米硬件综合税后净利润率低于1%。孙佳恩表示,如果小米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被认定利润率并没有那么高,小米的赔偿金额会相应减少。

未来还能用“米家”吗?

“米家”品牌自发布起已经历三年多的风风雨雨,如今俨然已经成为小米“手机+AIoT战略”的关键一环。

有业内人士将米家称为小米的未来。那么,“米家”涉嫌商标侵权会不会影响到小米“米家”品牌的发展?

针对上述问题,记者在第一时间联系了小米方面,但截至发稿前,并未收到回复。

小米在声明中解释称,从2015年5月开始,小米针对“MIJIA”、圆形及组合还进行了全类别的申请。截至目前,小米公司名下共有140余件“米家”相关商标,近140件“MIJIA”相关商标,覆盖众多品类。本次诉讼中仅仅涉及小米10款产品的商标使用争议,小米的“米家”商标绝大部分权益完全与此无关。

至于目前已经涉嫌商标侵权的10款米家产品,孙佳恩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解释到,在小米上诉期间,仍可继续使用“米家”的商标,但如果到时再败诉,小米就不可再在这10款产品上使用“米家”标识。届时,小米面临三种选择,一是改标识;二是向杭州联安买商标,但购买成本预计会较高;三是向杭州联安申请商标许可使用,但这种方法意味着后续小米可能一直受杭州联安的牵制,因此反而最不可取。

《国际金融报》记者注意到,小米方面自与杭州联安产生诉讼以来,又在今年重新申请注册了几项“MIJIA米家”、“米家”的商标,但目前为止基本都处于等待实质审核的进程。与此同时,杭州联安也新增了“MIKA”和“米家”的商标申请,但同样尚未成功注册。

“小米发展快速,可能在商标、专利等相关方面重视度不够,这是历史积累下来的问题。”运营商分析师付亮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

(国际金融报记者 肖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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