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股质业务叫停3个月,究竟何原因?业务增速居前中小券商都在风口浪尖上
财联社(上海,记者 万佳丽)讯,今日晚间,南京证券(601990)公告,沪、深交易所近日分别向公司下发正式的纪律处分决定文件,对公司予以暂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限于新增初始交易)相关权限3个月的纪律处分,即自2019年11月30日(含当日)至2020年2月29日(含当日),不得新增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
尽管这个罚单并非首次亮相,还是再度吸引了业界关注,处罚原因,带来影响等仍然颇受关注。
究竟是何原因?
事实上,自去年以来,证监会就十分重视券商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的风险情况并要求派出机构对券商相关业务进行检查。证监会近期发布的《机构监管情况通报》中显示,监管部门对2019年以来股票质押规模增幅较大的多家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对发现的问题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一波又一波的监管措施表明,监管部门对于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的风险愈发重视,监管不断加码,以防止类似2018年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接连“爆雷”事件的再度发生。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今年上半年,股票质押利息收入同比增幅最大的10家券商为开源证券、中航证券、华宝证券、中邮证券、联储证券、大通证券、安信证券、国都证券、国盛证券和南京证券。南京证券今年上半年股票质押业务利息收入为8849万元,同比增长36.41%。在增幅排名中恰排第十位。
南京证券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这次涉及内容与之前9月江苏证监局发的行政监管是一样的,这一次是两交易所就业务层面正式发文,“证监会对今年股质业务增速排名靠前的几家券商都做了排查,存量业务不会受影响,暂停业务仅限于新增部分”。
股质业务被暂停3个月
据记者了解,南京证券此次遭罚的原因与今年上半年股票质押规模增长过快有关。
数据显示,南京证券今年上半年股票质押业务利息收入为8849万元,同比增长36.41%。在行业增幅排名中恰排第十位。
这次南京证券被暂停股票质押业务3个月,开端还要追溯到今年9月。9月12日,南京证券便因在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存在对融入方准入尽职调查不充分、融出资金管理不完善的问题,违反有关法规,被江苏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当时南京证券表示,公司高度重视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的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自开展该项业务以来没有发生过风险事项。
10月9日晚间,南京证券又公告,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分别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部下发的《纪律处分意向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部下发的《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
沪深交易所均指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南京证券在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存在对融入方准入尽职调查不充分、融出资金管理不完善的问题。
因此,沪深交易所对南京证券予以暂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限(限于新增初始交易)3个月的纪律处分。
半年报显示,南京证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0.02亿元,同比增长57.3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4亿元,同比增长105.99%。
其中,公司经纪业务净收入2.20亿元,同比增长24.16%;两融业务余额45.53亿元,比报告期初增长21.78%,报告期内利息收入1.62亿元,同比下降22.14%;证券投资收益1.44亿元,同比增长45.98%;投资银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25亿元,同比增长49.48%;资产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062.58万元,同比增长2.17%;股票质押回购业务余额26亿元,较报告期初增长5.15%,实现利息收入0.88亿元,同比增长36.42%。
可以看出,今年上半年,南京证券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利息收入相较于公司其他业务增长较快。
在8月3日,南京证券刚刚发布定增预案,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6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亿元。其中,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包括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在内的信用交易业务,扩大资本中介业务规模。
南京证券在预案中表示,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稳定发展,是其利润的增长点,但是与其他中大型券商相比,公司该项业务规模较小,业务收入占比不高,需进一步提升规模和转化率,公司将持续加大资本中介业务投入力度,使之成为收入增长的驱动器。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今年上半年,股票质押利息收入同比增幅最大的10家券商为开源证券、中航证券、华宝证券、中邮证券、联储证券、大通证券、安信证券、国都证券、国盛证券和南京证券。南京证券今年上半年股票质押业务利息收入为8849万元,同比增长36.41%。在增幅排名中恰排第十位。
股票质押业务监管力度加大
事实上,南京证券并不是近期第一家因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被监管层处罚的券商。数据统计显示,自8月以来,除南京证券之外,还有万联证券、国盛证券、中邮证券等多家证券公司因股权质押问题被当地证监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8月20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称:“经查,你公司在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对融入方尽职调查存在较大缺陷。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8月23日,陕西证监局对发布对关于对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责令该公司改正。
不仅如此,在券商半年报发布后,东方证券、西部证券等近10家券商收到半年报的监管问询函,要求阐述股票质押相关业务情况以及减值计提的充分性与合理性。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证券公司2019年9月财务情况简报》显示,2019 年前三季度行业资产减值损失为104.09亿元,其中股票质押业务资产减值损失占比 67.35%。行业股票质押业务资产减值损失占业务规模的平均值为1.30%,占比大于5%的11家证券公司均为中小公司,中小证券公司应对市场风险以及业务风险的能力有待加强。中证协认为,中小公司风控能力尚待进一步提高。
但值得注意的是,相比2018年,券商的股票质押规模有所下降。数据显示,截止2019年8月,券商股票质押余额为5057.6亿元,环比下降1.28%,比年初规模下降18.18%;实现股票质押利息收入28.14亿元,环比下降3.98个百分点。年初至今,券商办理质押股票总数同比下滑34.69%,上市公司质押股票的总市值同比下降了20.93%。同时,券商半年报显示,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计提减值金额和比例,也比2018年有了大幅度的下滑。
证监会在近期向各家证券公司下发机构监管情况通报中称,按照问题与风向导向原则,该部近期指导相关证监局对今年以来股票质押规模增幅较大的9家证券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并拟对发现的问题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通过这次检查,证监会表示券商股票质押交易存五大风险:
业务定位不清,盲目追逐利益。个别证券公司仍将场内股票质押交易当作一项交易性业务看待,忽视了信用风险管理,甚至将前期的股市上涨视为新一轮业务机会,抱着侥幸心理承接其他证券公司审核未予通过的项目,盲目追逐利益。
风险意识不强,风控措施不足。股票质押的第一还款来源应当为融入方的生产经营现金流入,处置担保物一般是经协商无果后采取的最终手段,且由于相当部分担保物为限售股或减持受限股票,处置难度更大、周期更长,但个别证券公司仍简单按照一定质押率确定融资金额,对融入方信用评估、还款来源、资金流向等把关不严,大量新增以受限股为标的的质押。
审核把控不严,质押率设置不严谨。个别公司部分项目的评审结果为“有条件同意”,但后续是否落实了相关条件不明确;个别公司未按新规要求制定质押率设置标准,质押率设置较为随意。
尽职调查不完备、甚至缺乏尽职调查。个别公司对展期项目没有形成尽职调查报告,有的项目尽职调查缺少拍照、访谈记录等必要留痕,有的访谈笔录缺少访谈对象签字,尽职调查的有效性、真实性存疑。
贷后风险管理流于形式。有的公司对于资金用途的跟踪核查工作流于形式,对于资金从专户划出,但未划入融资方名下约定账户的情况,公司未能及时发现。个别公司仅以电话沟通进行贷后管理,且无沟通记录留痕,难以保证贷后管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