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发生巨大变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日前联合出台的通知,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1月8日起,我国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各地多条政策调整也自当日起开始实施,将影响你我生活。 对违反新冠疫情防控等行为不再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论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7日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对相关法律适用作出调整,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妥善处理相关刑事案件。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这些国际航班取消入境分流直航北京 根据民航局《关于取消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航班从指定第一入境点入境的公告》,自北京时间2023年1月8日零时开始,取消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客运航班从指定第一入境点入境。 按照最新航班计划,自今日(1月8日)起,国航的17个国际航班将恢复直航北京,详细信息见下表: 航班时刻均为当地时间,“+1”代表次日抵达。 首批香港入境旅客抵达广东珠海 1月8日0时42分,恢复营运的首趟港珠澳大桥穿梭巴士从香港口岸出发后安全抵达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车上载有27名香港入境旅客。这是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措施后,内地迎来的首批香港入境旅客。同天0时3分,6名内地旅客从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出境前往香港。 根据最新的通关政策,1月8日0时起,港珠澳大桥香港往返珠海穿梭巴士恢复24小时营运,香港往返珠海班线增开至168个班次。自香港入境人员凭行前48小时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入境,无须再核酸检测及隔离检疫。经珠港口岸进出境的旅客应成功购买车船票后方可前往口岸,自驾车往返的旅客须提前预约,而港珠澳大桥穿梭巴士乘客可以免预约通关。 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是国内唯一陆路对香港和澳门同时开放的口岸。珠海边检总站港珠澳大桥边检站边防检查处处长房智博表示,将充分发挥口岸24小时通关优势,精准落实“乙类乙管”措施,开足开满边检查验通道,迎接通关后来自香港和澳门两个方向的出入境旅客和车辆,便利粤港澳三地人员车辆往来,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 绥芬河公路口岸旅检通关正式恢复 绥芬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日前发布公告,按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外事组《关于中外人员往来暂行措施的通知》要求,将恢复绥芬河公路口岸旅检通关。 一、自2023年1月8日零时(北京时间)开始,正式恢复绥芬河公路口岸旅检通关,内地与俄方人员正常往来。 二、入境人员(含司乘人员)在行前48小时进行新冠感染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可入境,无需向驻外使领馆申请健康码,将检测结果填入海关健康申明卡。如呈阳性,原则上应转阴后入境。 三、建议入境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不再对入境人员实施全员核酸检测,持健康申报信息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且海关常规检疫无异常者,可放行进入社会面。 五、健康申报异常或出现发热等症状人员,由海关进行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者,若属于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或轻型病例,可采取居家、居所隔离或自我照护。如入境人员(含司乘人员)期间发生症状,请及时向查验部门报备。结果为阴性者,由海关依惯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常规检疫。 六、需在绥芬河市住宿的俄方司乘人员,可统一入住涉外宾馆。 七、恢复办理内地居民赴俄旅游、务工、商务签注,以及公路口岸旅客跨境运输,为出入境人员快捷通关提供便利。 八、人员出境相关规定将在中俄双方形成一致意见基础上及时公布。出入境人员要严格遵守中俄双方法律规定。
来源 新华社、央视新闻等
责任编辑 孙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