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收国家外管局罚单:被罚款84万元,旗下征信公司早已被介入调查

柒财经 2019-11-27 00:05
旗下考拉征信被查,拉卡拉也因违规遭到处罚。柒财经旗下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了解到,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发布的京汇罚〔2019〕86号处罚书显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卡拉”)被罚款83.87万元。

根据处罚决定书,拉卡拉在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因超限额购付汇,违反《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汇发〔2015〕7号文印发)第九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被处以罚款838779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拉卡拉的法定代表人为“孙**”,身份证件号码为“110108********1832”。据了解,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为2019年11月19日,处罚时间(时限)为2019年12月4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多次违规被罚

企查查信息显示,拉卡拉注册于2005年,前身为“乾坤时代”,最早的名称为“北京拉卡啦电子账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100万元。随后的几年中,拉卡拉经历更名、增资等,在2015年更名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并在2019年4月上市。

除了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罚单外,拉卡拉也曾多次收到央行开出的罚单。其中,2016年3月,因未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拉卡拉被停止宁波市银行卡收单业务一年。今年1月,拉卡拉湖北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被央行罚款5.2万元。

据了解,2012年,拉卡拉开始聚焦企业收单市场,并在2016年实现盈利。当前,拉卡拉主营业务为银行卡收单,同时向客户提供第三方支付增值服务。根据拉卡拉此前发布的招股书,拉卡拉2018年收单业务占营收比例达89.29%。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11月中下旬,央视新闻报道指出,近日江苏淮安警方依法打击了7家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公司,涉嫌非法缓存公民个人信息1亿多条。其中,拉卡拉旗下考拉征信(考拉征信服务有限公司)被查。

经查,考拉征信从上游公司获取接口后又违规将查询接口出卖,并非法缓存公民个人身份信息,供下游公司查询牟利,从而造成公民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照片的大量泄露。根据通报,2015年3月以来,考拉征信非法提供查询返照9800余万次,获利3800余万元。

受相关消息影响,拉卡拉股价一度大跌逾10%。针对考拉征信违规事项,深交所于11月20日对拉卡拉(300773.SZ)下发问询函。根据问询函,深交所要求其说明是否控制考拉征信与考拉征信业绩情况等。

称“影响不大”

信息显示,拉卡拉通过子公司持有考拉征信32.4%的股权,是其第一大股东。根据企查查,拉卡拉旗下的拉卡拉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为考拉征信的全资股东。今年3月,拉卡拉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考拉昆仑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考拉信用”)。

根据拉卡拉介绍,考拉信用的董事会中有2人为拉卡拉的高管。除了拉卡拉外,蓝色光标(300058.SZ)、拓尔思(300229.SZ)、旋极信息(300324.SZ)、数知科技(300038.SZ)、广联达(002410.SZ)等上市公司也持有该公司股权。

据了解,考拉征信被查始于2018年9月。2018年9月,警方以考拉征信公司的身份证核验业务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对考拉征信立案调查。2019年9月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2019年10月,检察机关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拉卡拉称,包括考拉征信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在内的多名员工一直主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工作,目前涉案员工处于取保候审状态。同时,考拉征信表示,其从未进行数据倒卖业务,也未曾向涉及套路贷、暴力催收企业提供服务。

“2018年9月,公司了解到考拉征信因涉案目前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相关人员正在配合调查。”拉卡拉方面表示,2019年11月6日,考拉信用召开股东会,通报了考拉征信涉案事项已经移送检察机关。

目前,检察机关已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拉卡拉称,2019年11月20日关注到媒体相关报道。这也意味着,拉卡拉对考拉征信涉案被立案调查一事早已知情,但并未对外公告。同时,拉卡拉称,考拉征信涉嫌经营违规事项对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

此外,拉卡拉还表示,拉卡拉APP是由西藏考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考拉科技”)旗下公司在运营,公司未参与运营。拉卡拉强调,其与考拉科技之间没有股权关系,不存在相互持股情况,双方业务独立运营,相关业务与上市公司无关。

不过,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发现,股权上,考拉科技的第一大股东为联想控股,持股51%;孙陶然持股33%,为第二大股东;西藏纳顺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第三大股东,持股16%。其中,孙陶然为拉卡拉创始人兼董事长。(文 / 张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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