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犯罪,判处罪犯10.8万人
“2014年至2019年6月,全国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28.3万件,判处罪犯709.9万人。出台刑事司法解释33件,发布刑事指导性案例22件。”10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时,披露了2014年以来的刑事案件相关数据。
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方针。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周强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方针。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打高压态势。
自2018年1月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全国法院审结涉黑犯罪案件1088件12387人,生效873件9168人,重刑率达54.9%;审结涉恶案件9771件54754人,生效7302件39459人,重刑率达24.1%。
完善专项斗争制度机制。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制定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指导意见,出台办理恶势力、“套路贷”、“软暴力”等刑事案件意见,统一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办案标准,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出台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处置意见,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加强重点案件督办,建立扫黑除恶专业审判团队,探索实行涉黑涉恶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提高专项斗争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全国法院发现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24094条33280人,移送涉“保护伞”线索2807条3223人。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针对涉黑涉恶案件审判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和行业管理漏洞,累计提出司法建议4191条,推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促进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坚持依法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加强庭审直播和典型案例发布,积极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攻势。
在涉金融领域,依法惩治金融领域犯罪。聚焦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会同有关单位及时出台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惩治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非法集资、涉地下钱庄等金融领域犯罪。
根据介绍,依法审结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案件10.9万件,其中内幕交易等证券期货犯罪案件210件,洗钱、假币犯罪案件2657件,依法审理徐翔、伊世顿等重大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金融安全。积极参加处置非法集资、反洗钱、反假币等联席会议,协作推进重大案件侦查、起诉、审判和资产处置等工作,合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
依法惩治涉众型犯罪。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犯罪涉及范围广、受害群众多、涉案金额大,网络化趋势明显,线上线下传播速度快,社会危害性大。各级法院积极应对涉众型犯罪多发态势,审结相关案件6.5万件,判处罪犯10.8万人。
依法妥善审理“e租宝”“泛亚”等一批重大非法集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充分发挥财产刑遏制经济犯罪、剥夺再犯能力的作用,决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得好处。健全涉案财物追缴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利益受损群众的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