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遭遇最大危机,症结在美国
世界贸易组织(WTO)面临成立24年来最大危机。
近年来,由于美国在上诉机构启动法官纳新以及连任程序方面的蓄意阻挠,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的上诉机构很有可能在12月陷入瘫痪,多边贸易体制的运行也将因此受挫。
来自日内瓦的贸易官员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当地时间10月15日,新西兰驻WTO大使大卫沃克作为总理事会主席任命的特别协调员,提出了一份解决僵局的可能性方案。
在当天召开的总理事会会议上,大卫沃克就上诉机构的职能问题提出了总理事会的决定草案。该决定草案旨在解决美国在过去两年中对上诉机构提出的关切问题,包括在90天期限内发布裁决、发布“咨询意见”、先例的作用、上诉机构的“滥用权力”等。
沃克表示,“现在由成员来决定他们希望如何处理此事。”
根据WTO的争端解决机制相关规则,上诉机构法官的任命需要WTO所有成员达成共识。而美国方面至今仍不松动立场。
时间,正在一分一秒地过去。
最大拦路虎
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高效运行,对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良好运作并促进世界经济贸易的稳定发展至关重要。
而上诉机构是WTO的最高裁决机构。多年来,上诉机构作出过多项重大案件裁决,其中备受关注的,包括欧盟诉美国补贴波音案、韩国诉日本出口限制案等。
根据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基础性文件——《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第17条的规定,上诉机构常设7名法官,每项裁决最少由3名法官作出;法官任期4年,可连任一次;遇有上诉机构成员空缺时,由所有世贸组织成员组成的争端解决机构,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及时任命新成员。
截至目前,上诉机构只剩3名法官,即美国籍法官格雷厄姆、印度籍法官巴提亚,以及中国籍法官赵宏。
其中,格雷厄姆和巴提亚的任期均将于今年12月10日到期。这意味着,届时,上诉机构将只剩下1名中国籍法官赵宏,而他的任期也将在2020年11月结束。
根据WTO争端解决机制相关文件规定,上诉机构成员的任命需要WTO所有成员达成共识。
但在这一问题上,美国阻拦至今。美国一直坚持认为,上诉机构滥用权力,无视WTO成员制定的规则。
美国在此前的申诉中指出,一些前上诉机构法官在任期届满后继续参与处理其任内审理的案件,尽管WTO法律对此没有作出规定,但这一直是上诉机构工作程序中长期形成的做法。
美国还抱怨称,自2011年起,上诉机构越来越频繁地超出WTO规定的90天期限后发布裁决。
此外,美国代表指出,上诉机构从来没有事先咨询争端各方,未征得同意就进行这样的违规操作。
为此,包括中国在内的WTO成员为解决这场危机提出各种改革方案,但因并未触及美国核心诉求而未奏效。
对外经贸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屠新泉指出,美国希望的是要回到WTO之前的关贸总协定时期的状态,即一个更弱势的上诉机构,这也符合美国的利益。
今年5月13日,WTO公布了中国提交的8页《WTO改革提议》,其中一点指出,需要“打破上诉机构成员任命程序的僵局”,因为“这种情况将严重威胁到解决争端机制的正常运作,会对WTO构成迫在眉睫的体制风险”。
9月30日,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例会上,大多数WTO成员再次为开启上诉机构法官纳新及连任程序而努力。而支持尽快解决这一问题的WTO成员方已经激增至116个。
不过在上诉机构新成员遴选问题上,美国并没有立场松动的迹象。美方表示,由于自身关心的WTO系统性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因此不能赞同开启法官甄选程序的提议。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WTO争端解决机制陷入瘫痪近在眼前。
据报道,WTO仲裁机制为双轨制,第一层为专家组,第二层为上诉机构,若上诉机构瘫痪,则大部分的WTO上诉案件将变成死循环:通常败诉方都会选择对专家组的报告提出上诉,而在上诉机构瘫痪情况下,该申诉将永远无法得到终审,败诉一方也可以随意否决专家组报告,而不受任何约束。
来自美国的WTO副总干事沃尔夫指出,美国对上诉机构成员选任的阻挠使WTO成员间的每起贸易争议均可能演化成“小型”。
即将离任的印度籍法官巴提亚也表示,上诉机构的危机是贸易多边主义的危机。
最新解决方案
如今,症结已经相当明显,解决上诉机构瘫痪的关键就在于如何说服美国改变在WTO上诉机构问题上的态度。
来自日内瓦的贸易官员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当地时间10月15日,新西兰驻WTO大使大卫沃克作为总理事会主席任命的特别协调员,提出一份解决僵局的可能性方案。
今年1月,WTO总理事会主席、来自日本的井原淳一,任命大卫沃克(David Walker)协助他与WTO成员合作,以解决该组织上诉机构在紧急问题上的分歧。
在10月15日的总理事会会议上,大卫沃克就上诉机构的职能提出了总理事会决定草案。该决定旨在解决美国在过去两年中对上诉机构提出的关切问题。
这是大卫沃克提出的第四份非正式进程报告。沃克表示,“现在由成员来决定他们希望如何处理此事。”
这份报告提出,只有在上诉机构仍然运作的情况下,改善上诉机构功能的解决方案才有用武之地。从逻辑上讲,在通过此类总理事会决定的同时,应由总理事会向争端解决机构发出指示,启动遴选程序以填补空缺职位。
大卫沃克提出,要采取这种“重置”行动,成员之间需要有足够的信任和信心,以便他们在未来几年内共同执行此类决定。
“建立信任和信心是当务之急,即使目前已采取行动,但进行遴选程序所需的时间也使得上诉机构不可避免地会在12月11日之前经历‘技术性人员数量下降’(即下降到所需的成员人数以下)。现在迫切需要采取行动,避免这种情况影响会员国对贸易争端的解决。”
美欧角力再升级
当前,正处在全球贸易体系的关键时刻。
关键方美国最近几年常常选择采取单边行动来解决与贸易伙伴之间的贸易关切。这些行动反过来又促使其他经济体基于商业逻辑和贸易体系作出回应。
目前,中美贸易谈判进入关键节点。据《人民日报》报道,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10月17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美双方在新一轮高级别磋商结束以后,一直通过各种方式保持密切沟通,双方经贸团队正就第一阶段协议的具体文本加紧磋商,在坚持平等相待、互利共赢的基础上,争取尽早达成一致。双方同时也在就下阶段工作安排进行具体讨论。
与此同时,美国与欧盟的角力进一步升级。当地时间10月14日,WTO正式授权美国对从欧盟进口的75亿美元商品加征关税。报道称,加征关税将于10月18日生效。
2018年5月,WTO上诉机构确认,欧盟及其部分成员国对空客相关机型提供的“启动支持”和“成员国融资”对波音造成侵害。2018年7月,美国要求重启仲裁程序。WTO最终于10月2日发布的仲裁报告认为,欧盟及其部分成员国对空客的补贴损害了波音的利益。
据悉,WTO将于2020年对欧盟诉美国补贴波音的DS353案作出终裁,而欧盟也准备好对美输欧产品施加120亿美元的关税报复。
不过,上诉机构可能的瘫痪将使欧盟的“报复”行动受阻。欧盟的计划是将自身从WTO中松绑。欧盟委员会候任主席冯德莱恩已经指示欧盟贸易司酝酿升级欧盟法律条例,优化欧洲“贸易防卫武器库”。
(国际金融报记者 袁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