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等 锦程消金吃22.6万元罚单
日前,央行成都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锦程消费金融)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22.6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锦程消费金融成立于2010年3月,注册资金3.2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张蓬。成都银行持其38.86%的股份,是锦程消费金融的第一大股东。
资料显示,锦程消费金融的经营范围为: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办理信贷资产转让;境内同业拆借;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据成都银行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业绩报告,去年上半年,锦程消费金融实现营收4.88亿元,较2020年同期的3.7亿元增长31.9%。同期,其实现净利润1.49亿元,较2020年上半年增加0.82亿元。
截至去年6月末,锦程消费金融的资产总额为102.3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57%。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6月,锦程消金还曾因贷后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原则,被银保监会罚款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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