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能并尽并”!陕西洋县2021年分布式光伏180MW、集中式地面200MW!

光伏头条 2021-08-09 23:52

  编辑 | 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 团队

【国际能源网 讯】8月9日,陕西省洋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进洋县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2021年洋县拟建设集中式地面光伏2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含屋顶、水面)18万千瓦。

其中,分布式光伏(含屋顶、水面)分三个区域:

1.南部区域,总规模约5万千瓦,主要分布在磨子桥镇、黄安镇、黄家营镇、黄金峡镇、桑溪镇、金水镇。

2.中部区域,总规模约8万千瓦,主要分布在洋州办、纸坊办、龙亭镇、槐树关镇、八里关镇、茅坪镇、华阳镇。

3.西部区域,总规模约5万千瓦,主要分布在戚氏办、关帝镇、溢水镇、马畅镇、谢村镇。

为进一步降低非技术成本,提高项目建设进度,本次竞争配置除联合体外,任何企业均可申报。

同时,在项目建设方面,纳入2021的集中光伏发电项目应在2022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含屋顶、水面)应于合同签订即日起1年内全容量建成并网,对已签约的、确实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光伏项目,应及时清理废止。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全容量建成并网的取消保障性并网资格,除清理废止外,建设单位2年内不得参与洋县可再生能源项目竞争配置,企业纳入失信“黑名单”。

此外,简化接网手续。地电公司要切实做好可再生能源配套电网的规划建设,简化接网流程,方便接网手续办理,确保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并网项目“能并尽并”;对建设有困难或建设时序不匹配的配套工程,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

  政策原文如下:

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洋县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市管单位:

为持续推进我县光伏发电健康快速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精神和省市县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1年全县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

一、明确目标任务。2021年我县拟建设集中式地面光伏2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含屋顶、水面)18万千瓦。为科学开发利用全县光伏资源,经过详细摸底,广泛论证,将我县分布式光伏(含屋顶、水面)分三个区域:1.南部区域,总规模约5万千瓦,主要分布在磨子桥镇、黄 安镇、黄家营镇、黄金峡镇、桑溪镇、金水镇。2.中部区域,总规模约8万千瓦,主要分布在洋州办、纸坊办、龙亭镇、槐树关镇、八里关镇、茅坪镇、华阳镇。3.西部区域,总规模约5万千瓦,主要分布在戚氏办、关帝镇、溢水镇、马畅镇、谢村镇。为确保项目高效实 施,工作分为三个阶段:1.宣传摸底,2021年7月底—8月中旬。2.评审选定,2021年8月初—8月底。3.项目实施,2021年9月初—2022年8月底。

二、严格审核把关。为进一步降低非技术成本,提高项目建设进度,本次竞争配置除联合体外,任何企业均可申报。合资公司申报的,依据企业权益资产、业绩、技术能力、创新能力等情况,按照股权比例加权平均打分。申报项目得分相同的,优先考虑省内业绩突出的 企业。光伏项目电价执行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有关电价政策。投资主体未达到项目申报材料承诺要求的,取消下两年度竞争配置资格。取得地面集中光伏项目的企业,根据情况取消或酌情减少屋顶光伏规模。企业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且不得 参加以后年度申报。

三、加快项目建设。纳入2021的集中光伏发电项目应在2022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含屋顶、水面)应于合同签订即日起1年内全容量建成并网,对已签约的、确实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光伏项目,应及时清理废止。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以及在规定时间 内未全容量建成并网的取消保障性并网资格,除清理废止外,建设单位2年内不得参与我县可再生能源项目竞争配置,企业纳入失信“黑名单”。

四、简化接网手续。地电公司要切实做好可再生能源配套电网的规划建设,简化接网流程,方便接网手续办理,确保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并网项目“能并尽并”;要统筹做好新能源与配套送出工程的统一规划,考虑规划整体性和运行需要,优先由电网企业承建可再 生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满足可再生能源并网需求,确保工程与电源建设的进度相匹配。对建设有困难或建设时序不匹配的配套工程,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建设完成后,经双方协商,可在适当时机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回购。

五、明确责任分工。各镇办、各部门要树牢全县上下一盘棋思想,全力抓好光伏政策宣传、项目招引、服务保障等工作。由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负责,做好项目宣传推介、对接报名工作。由县发改局负责,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具体参照省上办法进行。各企业要按照 申报规模,填写承诺书(详见附件4),于2021年8月17日前将相关材料(含电子版)分别报送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县发改局,由发改局组织专家,根据评分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打分,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综合确定我县2021年项目建设企业。在项目确定后,由县自然资源局 、林业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农业农村局、地电公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靠前服务,加强要素保障。由各镇办负责,协调光伏企业加快项目落地,督促企业按照项目承诺书和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建设,按时并网生产。

附件:1.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材料编制提纲

2.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申报程序

3.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评分细则

4.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承诺函

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印发

附件1

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材料编制提纲

一、项目实施方案

1.申报企业情况。申报企业的主营业务、资产负债、净资产、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

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土地性质、项目投资额和投资构成、主要设备选型和技术参数、建设进度计划、项目综合利用设计方案、项目初步接入系统方案、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社会、环境影响分析等。

二、证明材料和支持性文件

1.投资能力。提供经审计的近两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业绩情况。提供截至2021年6月底国内、省内已建成并网风电、光伏项目的装机容量,包括发电业务许可证、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等业绩证明材料。

三、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按照项目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封面和目录加盖公章,提供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U盘)。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2

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申报程序

(一)项目初审,申报企业通过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向县发改局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

(二)联合评审,成立由驻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县发改局以及行业部门组成的工作组,负责项目评选工作。按照竞争评分细则(详见附件3)对申报材料进行打分,并出具书面意见。评审过程全程封闭,接受监督,与申报业主有关联关系的参与评选部门人员,应当主动 回避。

通过确定,按程序报送县政府审定后实施。

附件3

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评分细则

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方法,通过竞争性配置,对拟参与洋县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企业投资实力、企业技术能力等因素综合评分,遴选确定入选项目。

一、基本要求

(一)申报企业(含上级公司)总资产不小于2亿元。

(二)项目申报企业未因失信纳入“信用中国”黑名单。

二、竞争性配置评分指标及分值

(一)企业能力(满分15分)

1.总资产(5分)。2亿元(含)—10亿元得2分,10亿元(含)—50亿元得4分,50亿元及以上得5分。

2.净资产(5分)。企业净资产在1亿元以下不得分,2亿元(含)—10亿元得2分,10亿元(含)—50亿元得4分,50亿元及以上得5分。

3.业绩(2分)。企业集团公司在国内投资建设光伏项目,无建成装机得0分,已建成装机容量不足10万千瓦得1分、20万千瓦以上得2分。企业集团公司在我省无建成投产风电、光伏项目装机得0分,建成容量1-10万千瓦(含)得1分、10万千瓦以上得2分。

4.技术能力(3分)。集团牵头承担科技部(如973、863科技支撑项目、重大专项)、工信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国家部委课题并通过验收的得2分。集团牵头制定并已发布风电、光伏发电行业内国家标准一项得1分,每多一项加0.5分,满分1分。

(二)方案编制(满分65分)

1.方案科学(25分),有明确的比例和分类阶段施工时间(10分),其中入户方案达到20%及以上的(10分),每增加1个百之1点的加1分,满分5分。

2.责任明确(25分)。有明确开工、竣工时间节点(5分),出具承诺书(10分)并交纳保证金(10分)。

3.签订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10分)。项目业主和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签订开发协议,得8分。取得电力接入等相关支持性文件,每多一项加1分,满分2分。

4.接入合理性(5分)。可以在本区域本电压等级就地平衡,不存在向上级电网反送电的情况,得1分;接入电网存有消纳空间,不增加同一供电区已投运项目弃电风险,得1分;可利用现有电力设施接入,并通过现有电力输送通道送出,不需要通过新建升压汇集站进行汇 集上送,得2分;就近接入当地330千伏供电区,不需要跨区接入相邻330千伏供电区,得1分。

(三)创新示范(满分10分)

1.新兴技术(2分)。项目通过“云大物智移”以及高效产品等新兴技术,提高发电效率,降低度电成本,得2分。

2.采用新型设备(2分)。光伏项目采用高效率组件和高效逆变器或采用跟踪支架等降低度电成本,提高效率,得2分。

3.融合发展(4分)。光伏项目提出光伏+实施方案并承诺同步建成投产,得2分。与旅游、乡村振兴和供暖等相结合,得2分。

4.系统设计创新性(2分)。由专家对投资企业申报的方案中对当地资源建设条件的充分利用、整体优化方案、电站创新建设水平等进行打分。

(四)集约化利用(满分10分)

按照项目安装容量及投资由高到低排序打分,前1名(含)得10分,前2名得8分,前3名得6分。前4名得3分。前5名得1分,其余不得分。

附件4 Image

来源:洋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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