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情人入职基金销售公司获利原桂林银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获刑
“ 原桂林银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刘某因受贿获刑十年,在职期间,安排自己情人入职某基金销售公司方式收取贿赂。 ”
8月3日,裁判文书网披露判决书,原广西北部湾银行票据业务中心总经理、桂林银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刘嵩受贿罪获刑。
判决书披露,2010年至2011年,刘嵩担任北部湾银行票据中心总经理期间,在办理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过程中,刘嵩与票据中心业务主管玉某为两名票据中介的票据业务预留指标,并安排票据中心工作人员优先、快速办理两人承兑汇票搭桥业务,收受两名中介贿赂610万元。其中,刘嵩分得485万元,玉某分得125万元。
之后,刘嵩从北部湾银行离职并担任桂林银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
2018年8月,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八菱科技”)资金困难急需贷款融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顾某向桂林银行申请融资。
在刘嵩组织下,八菱科技共计获得融资2.3亿元,为感谢刘嵩帮助,顾某贿送购物卡3万元,并安排刘嵩特定关系人入职地产公司,在未上班的情况下获得8个月工资共计2万元。之后,又在八菱科技顾某安排下,刘嵩以市场价6折的价格购得一套商品房。经核算,顾某累计向刘嵩贿送79.9万元。
另2019年4月,上海攀赢基金销售公司(简称攀赢基金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与刘嵩协商,承诺以销售收入的40%作为提成送给刘嵩,随后刘嵩加大了对攀赢基金公司公募基金购买额度,并从攀赢基金获得37.25万元销售回扣。
值得一提的是,这笔回扣并未以现金方式进行交易,而是通过特定关系人虚假入职用以“瞒天过海”,而且这名“特定关系人”即为刘嵩的情人。判决书显示,为了完成回扣交易,刘嵩先让情人韦某入职攀赢投资公司,并在六个月的时间内获得37.25万元“工资”。
2020年10月19日,桂林市监察委员会对刘嵩涉嫌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同年10月21日对刘嵩采取留置措施。2021年2月5日,刘嵩被开除党籍。2月9日,刘嵩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月22日被逮捕。调查期间,刘嵩对受贿行为供认不讳。
法院认为,刘嵩担任北部湾银行票据业务中心总经理、桂林银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27.1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根据北部湾银行和桂林银行任职出具的劳动合同等证实:刘嵩于2010年4月至2016年9月先后任北部湾银行资金部副总经理兼票据业务中心总经理、金融市场部总经理,2016年9月至2019年11月先后任桂林银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桂林银行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2020年3月23日被免去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职务。
日前,桂林银行披露了2021年度半年报。上半年桂林银行共实现营业收入38.8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1.76亿元,实现净利润10.88亿元。
截至6月末,该行实现资产总额3855.32亿元,同比增幅20.61%;各项存款2615.86亿元,同比增幅18.66%;各项贷款2114.77亿元,同比增幅22.54%。该行不良贷款余额为34.45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62%。
在广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今年6月15日公布的2021年度广西重点拟上市企业名单中,桂林银行位列其中,该行也是其中唯一的一家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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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技金融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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