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换“收银员”,会影响“土地财政”生态?别想多了

谭浩俊 2021-06-10 00:02

土地出让换“收银员”,会影响“土地财政”生态?别想多了

日前,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将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机构改为税务部门。由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与地方财政以及地方土地交易市场紧密相关,本轮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备受各界关注。

对此,有观点认为,土地出让收入更换“收银员”,有可能会影响地方“土地财政”生态,使地方无法再过度依赖“土地财政,从而使地方能够把注意力更多放在发展实体经济方面。果真如此,此次改革还真的功效很大。只是觉得,这样的想法,有点幼稚,也有点想当然。

土地出让更换“收银员”,只是征管手段的一次小调整,是为了更好地理顺税收征管关系,降低征收成本,规范征收行为,确保土地出让收入该收的一定要收足,不该收的一分不要收。因为,将土地出让收入由国土部门征收改为税务部门征收,不仅从管理体制上更顺、更符合财税体制改革目标,也更有利于加强对土地出让行为和收入管理、收入使用的监管,确保土地出让不再发生新的矛盾和问题。

事实也是,将土地出让收入转由税务部门征收之后,就可以形成国土部门制定土地出让规则和履行土地出让手续、税务部门负责土地出让收入征收、财政部门负责土地出让收入管理的新格局,多了一道监管环节,可以更好地对土地收入实施监管。特别是那些该征未征、该缴未缴、该足额缴纳没有足额缴纳、该及时缴纳没有及时缴纳的行为,将受到更好遏制。毕竟,税务部门是专门负责收入征收的,从征收的手段和方法等来看,都要好于非征管部门。同时,征收的法律依据也要更强,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依法实施处罚。

由于只是改变了收入的征管部门,就像商场的收银员一样,换一个收银员,除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存在好坏之外,对其他方面应当没有任何影响。因为,决策层并没有在调整征管部门的同时,调整土地出让收入的分配办法和分成比例,征收的办法还是老办法,分成的比例还是老比例,因此,对“土地财政”没有任何影响。真要扯上点影响的话,那就是征收可以更规范,收入更有保证了。此前存在的一些不规范行为,很有可能在新的征收部门手中得以规范与约束。

真正要想改变“土地财政”生态,在征收环节已经没有太多的文章可做。地方围绕土地出让的做法,都已经做到了极致,做到了没有办法再做的地步。真正可以做的,就是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土地出让收入征收,都是有章可循的,谁要是违规,很容易查出。土地出让收入如何使用,就可操作的空间太大了,地方的自由裁量权也相当大。因此,不规范行为极多。为什么每年数万亿的土地出让收入,大多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地方政府不仅没有能够把日子过富裕了,反而个个负债累累。特别是前几年,每年新增的负债与当年的土地出让收入基本上是“比翼双飞”、“结伴而行”的。如果不是土地出让收入的不规范使用和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地方债务会如此变化?

如果要说此次调整土地出让收入征管部门有什么可以期待的话,那就是改由税务部门征管后,能够掌握的数据更清晰了,可能存在的问题也更明显了,那么,下一步有可能对土地出让管理办法、尤其是资金使用办法出台相关的制度与规定。地方政府可能很难再像过去一样,在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上有太大的自由裁量权。

事实也是,如果在财税管理体制已经越来越规范的行为下,土地出让收入这个“大金主”,“收银员”还是由制定土地出让政策的部门负责征收,确实会让人感到有点无法理解。就算工作很努力,也不能算是最优方案。至少,它会降低政府运行效率,增加运行成本。更重要的,还会存在许多征收漏洞,发生各类腐败问题。所以,从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来看,必须把土地出让收入转由税务部门征收。至于对“土地财政”生态的影响,别想太多,没有那么大的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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